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各单位分配金额见附件1。
(二)申请基本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8日前将汇总名单发送至至xszz@xmu.edu.cn,同时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二、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3000元/人/年,5名;二等2000元/人/年,10名;三等1000元/人/年,若干名。
(二)申请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守则;
3.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各种处分;
(2)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者;
(3)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4)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5)有关单位委培或定向的学生。
6.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较好的优先考虑。
(三)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推荐;
3.学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评审小组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4.学校公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填写《2018-2019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成绩单(打印版),于3月8日前将汇总名单交至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版发送邮箱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XX学院”。同时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经办人:徐老师,2188162。
附件:
1.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分配方案
2018-2019学年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分配方案.xlsx
2.2018-2019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
2018-2019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空).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