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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6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人;二等1000/人;三等500/人。各单位分配金额见附件1

(二)申请基本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38将汇总名单发送至至xszz@xmu.edu.cn,同时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二、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3000//年,5名;二等2000//年,10名;三等1000//年,若干名。

(二)申请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守则;

3.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各种处分;

2)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者;

3)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4)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5)有关单位委培或定向的学生。

6.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较好的优先考虑。

(三)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推荐;

3.学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评审小组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4.学校公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填写《2018-2019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成绩单(打印版),于38日前将汇总名单交至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版发送邮箱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XX学院”。同时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经办人:徐老师,2188162

 

附件:

1.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分配方案2018-2019学年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分配方案.xlsx

2.2018-2019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2018-2019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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