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和《刑法修正案(九)》,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及《福建省2016年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月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见附件1),提高学生反恐、防骗和借贷安全意识,推进学生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学校决定开展“反恐防恐、反骗防骗、防灾减灾及防范校园网络借贷风险”专项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反恐防恐、反骗防骗、防灾减灾、防范不良网络借贷风险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
三、活动内容
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重点开展“五个一”活动:
1.开展一系列网络宣传
各学院要加大网络宣传力度,根据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通过学院网站、易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在全体学生中广泛宣传《反恐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内容知识,发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新形式(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动画作品下载地址:http://www.fjedu.gov.cn/html/ffdxwlxxwffz/),公布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发布防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提示等。
2.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组织学生开展“反恐防恐、反骗防骗、防灾减灾和防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的安全主题教育班会,通过法律宣传、观看防骗动画片、案例教育、发布倡议书(附件2)等形式,普及反恐、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及防灾减灾知识。班会应主题鲜明、生动形象,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
3.举行一次知识测试
开展“反恐防恐、反骗防骗、防灾减灾和防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知识测试(测试卷另行发送),学校建立安全教育相关题库(附件3),由各学院面向全体学生组织测试。测试卷由各学院打分并保管,学院层面可视各班级测试情况组织复试。
4.组织一次自清自查
各学院应就结合安全教育活动,组织自清自查工作,包括清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资料、音视频等;清查学生校园网络借贷情况、清理公共场所借贷平台宣传广告等;开展全面的防灾减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成立一支安全互助小组
倡导各学院以宿舍为单位成立安全互助小组,对接收到的涉及钱款相关的短信、链接、借贷等信息,互助小组成员之间进行相互提醒和帮助,降低诈骗案件发生频率。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于5月26日前,将《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表》(附件4)以及活动中设计的宣传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学生处管理科,邮箱:xscglk@xmu.edu.cn。
联系人:刘俊英;联系电话:2180211。
附件:
附件1.相关文件.zip
附件2:厦门大学关于防范校园网络贷款风险的倡议.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反恐防恐、反骗防骗、防灾减灾”知识测试(题库).docx
附件4:厦门大学安全专项教育活动落实情况反馈表.xls
厦门大学宣传部
厦门大学学生处
厦门大学保卫处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