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持续推动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工作,按照《厦门大学学生网络素养提升计划》的工作安排,现面向全校寻访“校园好网民”,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做新时代好网民”为主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寻找“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遵循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养成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鼓励学生自觉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清朗网络空间。
二、活动对象
面向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校园好网民”评选标准将涵盖正能量充沛、事迹突出、能体现“网络时代”健康风貌、产生积极影响等方面因素,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以下类别之一:
1.网络正能量类:思想先进,正义感强,传播正能量,主动在网上积极建言献策、理性参与讨论,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澄清谣言真相,引导网络舆论,批驳错误言论,弘扬主旋律,成效突出,言论观点经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并产生积极影响。
2.社会服务类:借助网络渠道大力开展公益活动,在网络服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效激发在校学生参与公益活动。
3.产品创作类:积极创作网文、微电影、微视频、H5、漫画、音频、直播等各种内涵丰富、思想先进、形式活泼、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网上传播广泛,感染力强,引导效果好。
4.技术研发类:积极参与移动App或其他网络技术开发,将其运用于校园服务或其他公益性活动,在运营团队中起主要作用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5.运营维护类:参与传播正能量的网络平台(网站、BBS、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运营维护,在运营团队中起主要作用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6.网络素养教育类:积极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网民和青少年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遵守网络法规,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做出突出贡献。
7.创新创业类:利用网络平台或基于网络理念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寻访、选树、实践三个阶段。
1.寻访阶段。通过各学院、研究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寻访“校园好网民”。各学院、研究院报送不少于3个所联系和掌握的“校园好网民”候选人(个人或团队),填写《厦门大学第一届寻访“校园好网民”报名表》,个人自荐由参选个人直接填写《厦门大学第一届寻访“校园好网民”报名表》,以上报名表请于3月21日前发送至学生处教育科邮箱xscjyk@xmu.edu.cn,邮件命名:XX学院+申报者姓名+校园好网民。
2.选树阶段。报名初审后,将在“厦大学工”微信公众号设置点赞专区,对“校园好网民”候选人事迹进行展播。通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评选出若干个“校园好网民”。
3.实践阶段。评选出的“校园好网民”事迹进行宣传推广展播,并号召学生向“校园好网民”学习,以实际行动自觉传播正能量,弘扬网络主旋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五、奖项设置
分别评选出七个类别的“校园好网民”若干名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500元奖金。学校将协调各方力量,给予获评人员开展实践活动时在政策、资金、发展等方面的资源支持,并推荐参评全国各类网络评选。
联系人:刘群鑫 2188231
附件:
《厦门大学第一届寻访“校园好网民”报名表》.docx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