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医保〔2019〕46号),从2019年医保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标准为320元。
2019年医保年度学校集中续保工作已经完成,学校已代扣成功的学生医保费用将于11月初上缴税务部门,学生11月6日以后可自行到厦门税务网站进行(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wycx.html?flag=sbjf)查询缴费情况。代扣失败的学生(见附件名单)或临时补充参保学生需自行缴纳费用。可选择如下两种缴费方式缴费:
1.银联在线缴费
成功参保后的下一个月(即11月),学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或登录厦门税务网站使用银联在线缴费(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wycx.html?flag=sbjf)。学生以参保证件号码登录,点击查询后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操作图示详见附件
缴费图示.pdf)。
2.银联一卡通委托代扣
学生可持社保缴费用户号于10月31日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局”通过“社保服务”——“银联一卡通委托”办理银联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后的下一个月(4日—25日),地税部门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需确保有关银行卡里有足够的余额。注:委托代扣手续一旦办理成功,税务部门将于每年6月份自动扣费(如毕业或停保,学生需及时停保及解除委托关系)。需要注意的是:错过集中参保时间、补参保的,于参保当月底前办理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在办理委托过程中若遇到委托失败等问题,可以拨打银联客户服务电话95516。微信在线委托请务必核对清楚个人信息,避免委托错误。
社保缴费用户号请具体向学院咨询索要。
3.11月前未缴费者将无法享受厦门市医保待遇、学校补充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
附件:
201910月份参保学生医保费用代扣失败名单.pdf
联系人:刘俊英 2180211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