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就业方案是学校研判就业形势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疫情防控期间,为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针对性采取指导帮扶措施,以及做好后续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关于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信息确认
1.严格根据学籍信息确认毕业生生源。与学院教学秘书认真核对全国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中本单位毕业生生源数据,确认毕业生生源,特别是往届延期到今年6月毕业的生源。
2.核对生源信息中的重要字段。生源信息体现在报到证上的有姓名、性别、专业、学历、修业年限(学制)、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主要针对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情况),请重点核对这几个字段,核对标准见《就业监测系统-厦门大学院系用户使用手册(2019)》(附件1)中的“生源信息管理”。所有字段请务必保证代码正确(代码参加附件3),导入系统更新时以代码为准,具体代码可在系统中“公共代码”页面查询。
3.生源信息修改报送。请各学院及时报送毕业生生源信息修改表格(报送格式见附件2)至就业指导科,生源所在地修改需提交证明材料。关于延期毕业,延期至2020年9月、12月的毕业生,先报送学校从监测系统删除,保留好他们的数据,到确定毕业时再报送导入系统;延期至2020年以后毕业的学生信息,报送学校删除。
二、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
1.学院收集就业方案相关材料。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录用证明、接收函等),疫情防控期间,就业证明材料可拍照提供给辅导员。
2.学院录入就业方案。各学院登录系统(http://jy.ncss.org.cn)进行就业方案录入,按照系统的表单逐项认真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中的“就业信息录入”和“报到证签发信息录入”。国防生(非自由择业部分)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由学校统一登记。
3.学院核对就业方案。各学院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信息,确保上报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告知毕业生可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查询核实,并向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反馈本人就业去向。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应严格按照《就业监测系统-厦门大学院系用户使用手册(2020)》(附件1)的规范要求认真核对生源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就业方案,做到毕业生去向确定一个、录入一个。3月起学校实施就业情况“月查周报”制度,学生处每周通过系统统计最新就业数据,并适时向毕业班辅导员通报就业情况,每两周向各学院分管就业工作党委副书记反馈相关情况,每月向学校汇报一次整体情况。请各学院一定要积极收集材料,及时录入系统,并按时准确完成摸底报送工作。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就业情况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对自由职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审核,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坚决查处任何形式的就业率“注水”等作假问题。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录入工作,安排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毕业班辅导员负责“监测系统”的数据核对及更新,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就业佐证材料,确定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学生的就业材料由学院存放至少三年,以便学科评估、专业认证、就业情况督查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5.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学校设有监督举报电话:2184525,举报邮箱:jyzd@xmu.edu.cn,针对就业情况跟踪、录入、统计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情况可及时举报反馈。
联系人:李怡佳,2188609
附件1-就业监测系统-厦门大学院系用户使用手册(2020).docx
附件2-某学院毕业生生源信息修改报送.xlsx
附件3-生源信息字段对应标准代码.xls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