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我校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7月31日教师职务聘任到期的科级及以下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一)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规范是职务聘任的首要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按照《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附件1)中的附件《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表》内容执行,被考核人对照上述标准,申请新一聘期岗位档次。
(三)聘期考核优秀人员所占比例严格控制在本次考核对象的15%以内。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8月27日-9月14日 个人自评
参加考核人员对照《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附件1)中的附件《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表》岗位业绩要求,全面总结本人聘期工作成效,填写《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连同《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期内师德师风考察表》(附件3)《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教育教学情况考察表》(附件4)《厦门大学社会实践工作考评表》(附件5)附相关证明材料。聘期内经学校批准离校一个学期及以上时间且未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任务的,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附件6),并报学校批准。
(二)9月15日-9月20日 学院(单位)评价
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全面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并根据实际业绩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续聘和新一聘期岗位档次建议。
(三)9月21日-10月10日 学校审核材料
学生工作部连同相关部门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公示有关材料。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考核结果拟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岗位档次拟下调的人员,学生工作部以书面或邮箱方式向被考核人反馈,并听取被考核人的意见。
(四)10月11日-10月30日 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专家委员会评议、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查批准。
(五)11月 确立聘用关系
学校审查批准,确定各单位聘期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
以上聘期考核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科(颂恩楼5楼504室),联系人:郑音,0592-2188231,xdfdy@xmu.edu.cn。
附件:
1.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pdf
2.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期考核表.doc
3.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期内师德师风考察表.docx
4.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教育教学情况考察表.doc
5.厦门大学社会实践工作考评表.doc
6.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
7.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2016年版).doc
厦门大学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