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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口述校史,薪火相传”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开展厦门大学学生“四史”学习教育及疫情防控知识竞答讲述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历史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自豪感,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责任心,现开展由学生工作部(处)主办,新闻传播学院承办的“口述校史,薪火相传”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口述校史,薪火相传”视频征集

二、活动对象

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1.征集阶段:115-1122

2.评选阶段:1123-1130

四、征集内容

以迎接建校100周年为契机,从多重视角讲述百年校史,彰显厦大的百年历史沉淀和底蕴,传承校史蕴含的红色基因。重点挖掘校史、校训、校歌中的红色教育元素,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体现在校学生的自豪感、责任感,宣扬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五、作品要求

征集视频作品形式包括纪录片(10分钟以内)、剧情片(10分钟以内)、宣传片(3分钟以内)、短视频(3分钟以内)。

每件作品均需提交MP4MOVAVIVOB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压缩,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两种,同时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六、作品报送

以作品为单位参赛,各学院至少提供一件参赛作品。每件作品需填写附件1《口述校史、薪火相传视频征集活动报名表》和附件2《口述校史、薪火相传视频征集活动汇总表》。将作品、附件1(电子签名版)和附件2一并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命名,文件夹命名为“口述校史视频征集活动+作品名+报送者姓名”。参赛者需要加入活动QQ群:760556846,参赛作品由各学院汇总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a1012951237@163.com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500

二等奖(2名)奖金1000

三等奖(3名)奖金600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200

获奖作品将通过合适方式进行宣传展示,并根据各单位的作品数量及质量选出优秀组织奖。

八、注意事项

1.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拥有对该作品的著作权。报送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对于入选作品,作品报送者拥有其版权,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厦门大学学生“四史”学习教育的宣传。

 

联系人:张锡臻,王志煌      联系电话:21875712188231


附件1“口述校史,薪火相传”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报名表.doc附件2“口述校史,薪火相传”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