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等实际情况,划定我校2020-2021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附件2)。
2.各单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3)进行评定、审核。对于新评定项目,各单位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申请(具体申请材料见附件4),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按照资助原则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对于往年已评定的延续资助项目,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做好延续资助资格审核和取消资格学生改评工作。
3.各单位指导已评定学生手写感谢信(具体要求参照附件5),提高重视,认真对待。
4.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12月9日前提交评定材料(申请材料、汇总材料、感谢信等)。需提交纸质材料的,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思明校区颂恩楼505);需提交电子材料的,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一揽子助学金——XX学院”,内部文件夹标题处注明“XX学院-XX助学金”,内部文本标题注明“XX学院XX学生-XX助学金申请表(或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例如:“信息学院张三-禹洲助学金受助学生申请表”、“信息学院-禹洲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所有项目(除国家助学金、郑声滔自强助残励学金另有规定外)均需提交电子版《XX学院-助学金汇总表》,多个项目的汇总表放于同一个Excel不同子表内。
5.根据确定名单,各单位于12月2日-9日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工作(http://xmuxg.xmu.edu.cn)。学生登录系统,点击“助学金申请(秋季)”,填写表单后保存,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6。(温馨提示:12月9日既是学生网上确认的截止时间,也是各学院审核通过的截止时间。)
三、基本要求
1.各单位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宣传我校的资助政策,并结合院系的资助项目,以及本年度学生已受助情况,统筹安排,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同时使学生有尊严地受助,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全校师生可以通过“厦大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我校资助工作动态(附件7);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交相关材料;
3.各单位要从各个方面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信息同时也要注重保障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保护学生隐私;
4.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
5.全体受助学生均为我校“学生公益会”成员,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受助助人,感恩传承。请各学院广泛发动,协助宣传,鼓励和支持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骨干团队(联系人:吴同学 QQ:994738112)。
经办人:蒋丽,2180211。
附件:
附件汇总.rar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