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工作,引导学生在学生社区内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经研究,对学生社区内设立的楼长、层(梯)长进行调整补充,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入住校内学生宿舍的非毕业班学生(含在本校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2022届学生)。
二、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每栋学生宿舍楼原则上设置楼长1名,层长、层(梯)长若干名。
2.聘任原则:为确保工作队伍的稳定性、连续性,对于2020-2021学年担任“一站式”学生社区楼长、层(梯)长,原则上继续连任。
3.人员补充:无法继续连任楼长、层(梯)长的,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空缺名额及住宿学生数和分布情况,积极组织学生报名,推荐补充人选。各学院(研究院)可按学生数100:1比例推荐楼长、层(梯)长总人数人选。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生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3.综合素质较强,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控能力等综合表现得到同学的普遍认可。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生活态度积极向上。
5.若因工作需要,能接受相应的调宿安排。
四、工作职责
1.代表本楼栋学生权益,深入宿舍,加强与在住同学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及时反映同学对公寓服务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宣传、执行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
3.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宿舍清洁、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协助宿舍卫生与安全检查,协助宿舍用电安全督导。
5.在学院或公寓办辅导员、“一站式”学生社区兼职辅导员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五、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
(1)各学院(研究院)组织现任楼长、层(梯)长填写《厦门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2020-2021学年楼长、层(梯)长工作总结及留任意愿调查》(附件1)。
(2)对于留任人员和补充人员,填写《××学院(研究院)学生社区楼长、层(梯)长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3)各学院(研究院)于3月15日前,将《厦门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2020-2021学年楼长、层(梯)长工作总结及留任意愿调查》(附件1)和《××学院(研究院)学生社区楼长、层(梯)长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打包发送到邮箱gyb@xmu.edu.cn。
2.公寓办确定拟聘人员。
公寓办汇总推荐名单,根据学生住宿分布情况,向有关学院和个人了解情况,最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工作认定
1.任职证明。楼长、层(梯)长任期届满后颁发任职证明,工作经历在学年鉴定中予以体现并记入个人档案。
2.工作评优。鼓励楼长、层(梯)长个人提交申请,公寓办根据申请人数比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为工作优秀者颁发证书,并鼓励各学院推荐工作优秀者参评学校“社会工作奖学金”。
联系人:
思明校区:邱哲昊 0592-2187951
翔安校区:杨凯旭 0592-2886249
漳州校区:马向华 0592-2189167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2020-2021学年楼长、层(梯)长工作总结及留任意愿调查.xls
附件2-××学院(研究院)学生社区楼长、层(梯)长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