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关于下达2004年选调生考核人选的通知》(闽委组通【2004】8号)的文件精神,因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市的法院、检察院、公安类选调生考核人选略有不足,成绩达到最低考核控制线以上(本科层次: 80分。硕士生层次:90分),符合资格条件(专业、身体条件等,具体见《关于做好200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3】89号)),且本人愿意,允许调剂到山区工作。请各单位通知有关毕业生,并于2月16日上午11:30之前将填写完毕的《2004选调生人选调剂申请表》交学生处就业指导科。
另我校选调生的考核人选名单已确定(具体附后),考核的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下达2004年选调生考核人选的通知》(闽委组通【2004】8号)
关于下达2004年选调生考核人选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毕分办):
2004年选调生资格考试成绩已经揭晓,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2004年选调生人选最低考核控制线为:本科层次,党政类90分,法院、检察院、公安类
80分。在最低控制线之上,按计划选调人数的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硕士研究生层次,最低推荐线为90分。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上线的硕士研究生人选,按其本人志愿向有关设区市推荐,具体接收名单由设区市选择。博士研究生人选向设区市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
现将考核人选名单下达给你们,并根据《关于做好200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3]89号)的精神,对考核和人选的确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考核工作由校党委负总责,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结束后,以校党委的名义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考核情况、公示情况、推荐的建议名单、备选名单及对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推荐人选的确定。在考核的基础上,提出选调生建议名单。其中,大学本科生按同类别人数2选1的比例并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选拔推荐。免试人选与其他合格人选同等进入考核,平等竞争。考核结束后,对拟推荐的建议人选名单应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各校应向师生公布公示电话。
3、认真做好材料的上报工作。各高校应于2月25日前将确定的建议名单及其选调生考核登记表一式3份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对未列入建议名单但拟作为备选人选的也一并填写考核登记表,在推荐栏目中注明作为备选人选。免试人选还应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由校学生工作处核验并签章)。
4、目前,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类选调生考核人选略有不足。成绩达到最低考核控制线以上、符合有关资格条件(专业、身体条件等)、且本人愿意调剂到山区工作的,可以于2月15日前向所在院校选调生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各院校于2月17日前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上报时附本人调剂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5、考核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选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考核推荐期间,向师生公布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咨询电话0591-7836992,受理师生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2:《关于做好200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3】89号)
关于做好200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事局、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有关高等院校:
为实施我省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工作,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2004年我省继续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省外重点大学福建生源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所有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在高招中按规定免于考试的)。
二、选调数量
总数300名左右,其中研究生47名左右,本科生253名左右。在选调中,注意选调山区生源和愿意到山区工作的学生、女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接收安排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
选调总量中,高职生不超过5%。
三、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品德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服从组织分配。
2、勤奋好学,较好地掌握了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业成绩优良,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到基层党政机关、法院机关、检察机关工作的,必须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条件,矫正视力不低于5.0。到基层法院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作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规定的条件,其中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5.0。
4、大学本科毕业生应担任副班长和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担任班级委员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选调。大学期间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采取特殊考试的方法择优录用。
5、除尤溪县、邵武市、古田县、屏南县、柘荣县法院各需要1 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外,到基层法院机关工作的限于法律专业;到基层检察机关工作的限于法律、计算机、会计、审计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侦察、电子、计算机、法律、法医、中文等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6、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
四、工作程序
1、确定各设区市接收名额。省委组织部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协商,确定各地2004年的接收数量。
2、报名。符合条件的省内外高等学校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3年12月19日到2004年1月2日,具体报名方式可在网上查询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公共网www.fjrclh.com 教育网fjrclh.fzu.edu.cn)。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内高校报名资格审查由院校党委负总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门,在毕业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省内高校学生报名的程序是:(1)院校发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3)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4)缴纳报名费和照片。根据我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考生须交报名费80元,同时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5)发放准考证。校学生工作处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6)报送材料。各院校于2004年1月7日前将《福建省2004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04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表》(申请表贴上与准考证同底照片、花名册与申请表均可从网上下载)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省外高校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缴交报名费并直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连同存根一同下载),贴上近期免冠照片,于2004年1月15日上午熟悉考场时到考试地点鉴印。鉴印时,考生应随带身份证、学生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的照片一张。
考生须对自己所申请的资料负责,各高校应严格审核。考核或复核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入选资格。
本科生报名必须按照生源地原则,即在正选志愿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本设区市,在本设区市范围内明确填报参选的工作种类。工作种类分党政、检察、法院、公安四项,限报一项。此外,还可以不受地域限制任选一个设区市为备选分配地区。当正选志愿在规定的最低录用控制线内人选不足时,从填报备选志愿中已经达到最低录用控制线的人选中补充。
硕士和博士毕业生不按生源地报名,可根据公布的计划任选一地报名。
3、考试。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于2004年1月15日下午在福州市单独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为主。考察人选按设区市和工作种类,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1:2的比例确定。
4、体检。2004年1月16日组织省外院校报考学生进行体检。省内院校报考学生在考核前对确定的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组织。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
5、考核和复核。对初步人选的考核工作,省内高校在各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负责,省外高校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组织考核组考核。考核后填写《福建省200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核登记表》。省内高校在各校推荐上报人选后,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核组对人选进行复核。
6、确定选调名单。省内高校的人选确定,由各高校在推荐的人选内按1:1推荐上报。省外高校由各考核组考核后,确定选调初步名单。选调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与有关部门研究后确定。名单确定上报后,选调生人选必须服从组织选调。
7、公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委托有关院校对拟选调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对象的,及时进行调整。
8、录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发出选调(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公务员)的通知。有关院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党政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同办理录用手续,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公安类选调生由省人事厅办理录用手续。
选调生选派到基层工作后,按有关规定,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办理辞职等手续。
有关200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及时发布。
五、分配
1、分配方向。本科生安排到乡镇党委、政府机关(个别市的街道办事处)或县以下基层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县(市、区)党委、政府机关或设区市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博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设区市及省直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工作。
2、分配程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各设区市下达选调生名单,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类的选调生分别由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提出预分配名单后由设区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事局审核,党政类的选调生由设区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提出具体安排意向并征求市委编办意见。所有选调生分配方案由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汇总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批准实施。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3、岗前培训。为帮助毕业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里将统一组织上岗前培训。
公安类的选调生集中培训后,应进行公安专业考试和体能测试,考试不及格或体能测试不达标的另行安排。
六、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负责,会同编办、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希望有关高等院校党委高度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有关高等院校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部门,应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为加强沟通联络,请有关高等院校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寄送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地址:350003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府大院3号楼。联系人:罗志坚;联系电话:0591-7826104 传真:7836992)。
附件3:福建省选调生的厦门大学考核人选名单
福建省200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核名单
公 安:陈 捷 余蓓佳 桑朝锋 苏志辉 许 ��
检察院:叶 伟 郑禧鸿 徐 艳 黄 亮 郑子敏 尹腊梅 林莹莹 张伟强 王伯贤
陈华彬 陈向宁 林爱娟 胡敬春
法 院:纪荣凯 黄 �Z 郑玲玲 付 云 郑顺清 唐薇莉 侯炳泉 吴晓燕 隆 源
叶丽君
党 政:王 辛 苏 颂 王火旺 方 丽 洪铭媛 卢静娟 王菲菲 黄 骏 李文艺
吕嘉扬 孙 放 张淑琼 邱汉中 高 斌 廖志斌 林 渊 林 衍 赵 馨
郑 瑾 陈 星 廖金龙 刘春有 胡靖华 陈端聪 陈文清 王雅清 刘 峻
尤国盘 林建高 何少平 谢 锋 余新汉
附件4:《2004选调生人选调剂申请表》 下载
http://210.34.22.200/jyzd/tongzi/pop/2004tjsqb.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