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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厦门大学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厦门大学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鼓励各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将评选和表彰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从事200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评选工作应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办法,具体程序是:
1、先进集体需填写《厦门大学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或自荐,填写《厦门大学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学校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议,经校主管领导批准,正式产生获奖单位和个人;
3、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会上举行颁奖仪式。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五个,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专项用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0名,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500元。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将申报材料于11月5日前送学生处就业指导科,过期不补。

附件:1、《厦门大学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http://210.34.22.200/jyzd/tongzi/20041025award1.doc

2、《厦门大学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http://210.34.22.200/jyzd/tongzi/20041025award2.doc

3、《厦门大学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分标准》
http://210.34.22.200/jyzd/tongzi/20041025award3.doc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