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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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1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厦门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将于2006年6月29日下午14:30在南光九101现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请各学院指定一个负责人前往统一领取,领取时请携带通过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并按照附件中名单的顺序排好)及每人6元的证书工本费。

附件:厦门大学通过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0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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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厦门大学通过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