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闽委〔2006〕4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7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6〕87号)的文件通知,2007年福建省选调生的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毕业生报名。
为了做好我校的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学生网络报名的时间为2006年12月8日至2006年12月28日24时,具体报名方式可在网上查询福建人才联合网。
2、资格审查。学生处就业指导科于2006年12月29日将学生网上填报的《福建省2007年选调生申请表》打印并发给各单位审核,请各单位认真审核选调生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尤其是在校表现和任职情况(审核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12月30日(原定2007年1月5日)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的申请表加盖院党组织公章后送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同时将需要修改的选调生申请表(在相应栏目的空白处注明更正后的内容)交就业指导科,由就业指导科统一在网上修改后重新打印发给各单位盖章。“省优生”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须本人签名,院党组织审核盖章)一并报送。
3、收缴照片、报名费。各单位在12月30日同时送交审核通过的毕业生的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申请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体检表各用1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注明学校、姓名)及报名费8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党组织审核签章和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章,可以免收报名费)。
4、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统一下载打印并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请各单位于2007年1月12日到就业指导科领取(如派学生需持单位介绍信)。
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6年12月12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07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6〕87号)
(详见:http://210.34.22.200/jyzd/shownoticefile.asp?id=4003)
附件2:选调生资格报名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报名选调生须符合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第三条)。
二、专升本、预科、二级学院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省内生源本科生报名须按照生源地原则选择生源地所在设区市,在该设区市范围内明确填报参选的工作种类。(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的生源,志愿到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可以填报备选志愿。)
省外生源本科生可根据公布的计划任选一地报名。
硕士和博士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可根据公布的计划任选一地报名。
四、报名厦门市选调生博士专业应在“2007年厦门市拟接收博士选调生专业目录”内。即:
1、工程类(含城市规划、工民建、路桥、交通);
2、中文类(含新闻);
3、法律;
4、金融(含税收);
5、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