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为做好我校2007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含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提前毕业的200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工作,请有春季毕业生的单位填写《2007届春季毕业生就业方案汇总表》,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各院请统一于3月13日到研究生院盖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交协议书和审批表,各相关单位请于3月14日前携以上材料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核对就业方案,学生处将根据省人事厅要求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附件:
《2007届春季毕业生就业方案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科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