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通知)
闽委组通〔2007〕27号
关于确定福建省2007年选调生名单的通知
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07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6]87号)精神,经研究,确定你校以下学生(具体名单附后)入选我省2007年选调生,请按闽委组通[2006]87号文件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安排到党政机关、法院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的,经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为公务员。
2、请按确定名单通知入选学生,并协助做好入选学生服从选调工作,不再安排入选学生与其他单位签约。
3、选调生统一于2007年7月18日上午9:00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分配地设区市人事局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会同市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与选调生集体谈话。
4、请将选调生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寄分配地(即志愿地区)市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由选调生本人随带。
联系地址: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350003福州市华林路76号);电话:0591-87875510;传真:0591-87818170。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
2007年5月10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选调生 名单 2006年 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印
(共印150份)
附件:福建省2007年选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