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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届毕业生申报厦门市和福州市人才储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8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07届毕业生申报厦门市和福州市人才储备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和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有关人才储备的通知(见附件),为方便毕业生,学生处将统一为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符合申报人才储备条件的毕业生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5月28日(星期一)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二、办理地点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4)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储备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于5月28日前通过“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进入“毕业生就业频道”进行毕业生注册并详细录入毕业生个人资料。资料填写请务必完整,并注意不要重复申报。


    2、5月28日凭《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4)办理,逾期学校不再受理,须自行前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二)申请在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办理人才储备


    5月28日凭《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4)办理。


    四、审批通过的毕业生名单预计于六月初公布,请届时关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07年5月23日


附件1《厦门市毕业生储备人才申报程序》


附件2《厦门市2007年人才储备院校及专业目录》


附件3《福州市人才储备简介》


附件4《厦门人才储备、福州人才储备以及申请留档相关情况说明》


 


 


附件1                      厦门市毕业生储备人才申报程序


毕业生储备人才是指非厦门生源,本人愿意到厦门市就业,但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非长线专业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短线专业毕业生(“211工程”院校和长、短线专业可上厦门人才网“人才储备”栏查询),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将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由毕业生本人通过"厦门人事网"(网址:www.xmrs.gov.cn)进入"毕业生就业频道"进行毕业生用户注册后,点击"个人资料修改",详细录入毕业生个人信息资料→点击"确定"→"点击上方"人才储备"栏→点击"新增个人储备信息"→选择储备单位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填写"在厦储备原因"→点击"确定"。自网上申报三个工作日后,由毕业生本人上"厦门人事网",输入用户名(即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点击"登录"→点击"审批情况",查询审批结果;


 


2、厦门市人事局审批("同意接收")后,由毕业生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证件:毕业前申报的凭"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后申报的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学校推荐表"、"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需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办理。经档案管理部审核后,发给"应届统配毕业生人才储备接收函",毕业生将此函交给所在学校办理离校及档案转移手续。毕业生档案到达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后方可办理落户口手续。落户程序、档案是否到达,可登录"厦门人才网"主页左下方点击"人才储备"、"毕业生档案查询"栏查询;


   


3、申报审批及落户起止日期:研究生从2007年3月1日、本科生从5月1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截止。


 


备注:如遇政策调整,以“厦门人才网”的最新通知为准。申报程序、落户有关规定、需要的材料请登录“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点击首页左下方“人才储备”图标查找、下载。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2楼 邮政编码:361012


档案管理部电话:0592-5396628  0592-5396658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2007年3月1日


附件2                        厦门市2007年人才储备院校及专业目录


 
























 


院校要求


专业要求


可办理专业


限制专业


研究生


各院校、各专业均可办理


本科生


“211工程”院校


除限制专业外(非长线专业)


法学、电子商务、财政、工商管理、金融、生物、广告装潢类、美术类、农林类、行政管理、社会学、中医学、体育等长线专业


非“211工程”院校


机械、计算机、电子、机电一体化、、化工、电气自动化、轮机工程、建筑工程、物流管理、会计、市场营销、英语、临床医学、护理等短线专业


除可办理专业外(非短线专业)


 


 


 


 


 


 


附件3                            福州市人才储备简介


 


2000年6月17日,福州市委、市政府做了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在榕创业和建立人才资源高地的决定,建立了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规定:凡属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工程急需的人才,主要是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与往届(三年内未就业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海洋技术、生物工程、法律、外语(英语、日语)、高分子材料、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新材料技术、光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中文、钢铁冶金、汽车制造、纺织工业等18个专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硕士以上不限专业,均可进入人才储备中心,享受优惠政策。


●福州储备,全国就业: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来去自由,要求在福州落户的,凭有关证件、文凭办理有关手续,不受任何指标限制;如果您感到不满意,可随时离开;


●享受政府补助: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每月260元生活补助费;


●享受免费服务:人才储备中心免费为储备人才提供集体宿舍,实行社会化管理;储备中心还免费提供人才供求信息、择业咨询指导、推荐就业服务、免费保管档案。落实就业单位后,人才储备中心负责及时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储备是为了更好的就业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建立,其意义已经不在于储备几个人才,而在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被储备人才称为“择业的缓冲港”、“就业的驿站”、“创业的加油站”的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会让您感到家的温暖,衷心欢迎您的加入!


同时,人才储备中心也欢迎其他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中心储备,可享受除每月260元生活补助费以外的其他优惠政策。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地址:福州市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坐722路、26路、953路、821路、14路、702支路、723路、811路到储备中心下,818路到紫竹苑下,978路,13路,942路到北京金山下。)


联系电话:0591―83853051 83853085     E-mail:fzrccb@163.com


附件4         厦门人才储备、福州人才储备以及申请留档相关情况说明


 






























项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


申请留档在厦门大学学生处


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1、毕业生通过“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进入“毕业生就业频道”进行毕业生注册并详细录入毕业生个人资料。资料填写请务必完整,并注意不要重复申报


2、5月28日凭《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4)办理,逾期学校不再受理,须自行前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于5月28日凭《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南光九一楼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毕业生接收函”


填写《2007届待就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申请书》和《厦门大学待就业应届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协议书》,连同空白协议书一式三份,交所在学院负责就业工作老师(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地址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


报到证开往生源所在地,档案、户口留学生处


提供服务及费用


1、户口第一年交一次性落户费200元,第二年开始每月30元管理费


2、档案两年内免费保管,第三年开始每月10元保管费


3、毕业生落实单位后,负责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1、免费保管档案和户口


2、免费提供集体宿舍


3、毕业生落实单位后,负责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4、属于福州市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一年内未就业的,提供每月260元生活补助费


1、两年内免费保管档案


2、只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如需办理与就业无关的手续(如考研、出国、公证、身份证丢失补办等)需将档案及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办理


适合对象


待就业、暂不就业、灵活就业、有意向单位但毕业前手续未办理完整的毕业研究生和除限制专业外的本科毕业生(非厦门生源)


待就业、暂不就业、灵活就业、有意向单位但毕业前手续未办理完整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省外生源待就业毕业生(不包括准备考研、出国的毕业生),省内生源不予办理


注:


1、待就业毕业档案、户口、报到证可转回生源所在地,也可申转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省外生源毕业生还可申请寄存在学校。不管毕业生想将档案、户口与报到证转到哪里,均应以方便今后办理手续为原则,例如毕业生想在厦门就业,但还未落实就业单位,可申请转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但如果不准备在厦门就业,则不需做厦门市人才储备。  


2、不建议毕业后准备在上海、广州、深圳就业的毕业生办理人才储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