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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届毕业生补充申报福州市人才储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2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07届毕业生补充申报福州市人才储备的通知

 

各院:

    因部分有意向申请办理福州人才储备手续的毕业生因故未能按时申请办理,为方便毕业生,学生处将补充办理申请福州人才储备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符合申报人才储备条件的毕业生。

    二、办理方法:

    需办理的毕业生须在各院到学生处核对2007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前(各院核对2007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一份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交至所在院负责就业工作老师处(协议书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收取推荐表复印件),由各院在核对就业方案时交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办理。

另:错过学校统一办理厦门市人才储备的毕业生须自行前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1:各院核对2007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时间安排表

附件2:福州市人才储备简介

 

学生工作处

2007年6月2日

 

附件1

各院核对2007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时间安排表

时间

学院(研究院)

6月4日上午8:00-11:40

人文学院、外文学院

6月4日下午2:30-5:30

软件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6月5日上午8:00-11:40

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6月5日下午2:30-5:30

艺术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6月6日上午8:00-11:4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6月6日下午2:30-5:30

教育研究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体育教学部

6月7日上午8:00-11:40

经济学院、医学院

6月7日下午2:30-5:30

管理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

6月8日上午8:00-11:40

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

 

附件2

福州市人才储备简介

2000年6月17日,福州市委、市政府做了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在榕创业和建立人才资源高地的决定,建立了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规定:凡属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工程急需的人才,主要是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与往届(三年内未就业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海洋技术、生物工程、法律、外语(英语、日语)、高分子材料、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新材料技术、光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中文、钢铁冶金、汽车制造、纺织工业等18个专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硕士以上不限专业,均可进入人才储备中心,享受优惠政策。

●福州储备,全国就业: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来去自由,要求在福州落户的,凭有关证件、文凭办理有关手续,不受任何指标限制;如果您感到不满意,可随时离开;

●享受政府补助: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每月260元生活补助费;

●享受免费服务:人才储备中心免费为储备人才提供集体宿舍,实行社会化管理;储备中心还免费提供人才供求信息、择业咨询指导、推荐就业服务、免费保管档案。落实就业单位后,人才储备中心负责及时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储备是为了更好的就业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建立,其意义已经不在于储备几个人才,而在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被储备人才称为“择业的缓冲港”、“就业的驿站”、“创业的加油站”的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会让您感到家的温暖,衷心欢迎您的加入!

同时,人才储备中心也欢迎其他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中心储备,可享受除每月260元生活补助费以外的其他优惠政策。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地址:福州市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坐722路、26路、953路、821路、14路、702支路、723路、811路到储备中心下,818路到紫竹苑下,978路,13路,942路到北京金山下。)

联系电话:0591―83853051 83853085     E-mail:fzrc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