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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八年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3日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二○○八年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的通知

各学院:

接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关于做好二○○八年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的通知》(招南〔2007〕17号),请通知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先到所在学院负责就业工作老师处报名,各院汇总报名情况后到学生处就业指导科领取《2008年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由负责老师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空军选拔高校本科在校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由报名学生填写),填写后于2007年6月28日前统一送交就业指导科。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科

2007年6月23日

 

附:

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

招南〔2007〕17号

关于做好二○○八年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学生处: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通知精神,结合福建省招飞工作实际,经与省教育厅协商,2008年空军在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将提前展开,现就如何做好宣传发动、预选报名和初检工作等有关事项函告你们:

一、选拔范围和选拔对象

选拔范围: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福建省农林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符合选拔基本条件但未在选拔范围的高校学生,可持所在高校的推荐介绍信和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自行到指定的初检站参加报名检测。

招收对象:2008年度本科毕业班男性学生(民办院校、专升本学生不招),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在校理工类2008年本科二年级男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未婚。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1.基本条件

身高:165―185厘米;

体重:52KG以上;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色觉:无色盲、色弱;

无文身、刺字。

2.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明显斜视者。

(二)心理品质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3.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4.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5.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6.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三)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报名:

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3.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四)文化条件

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考入大学者,当年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二本线以上。本科应届毕业班学生毕业时需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本科二年级学士需完成所学大学文化基础知识(理工类)大纲要求内容,且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方法

普通高校选拔飞行学员的宣传动员、预选报名、组织上站等工作由各高校学生部门组织实施。政审工作,由部队招飞机构协调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五查”摸底和预选报名

于6月底前完成。

1、宣传发动

利用空军提供的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空军招飞工作,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各种会议,宣传招飞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使每个学生都能了解招飞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招飞需具备的政治、身体、心品、文化等条件。具体事宜,请查询空军招飞网站。网址:http://www.pladaily.com.cn

2、“五查”摸底和预选报名

高校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对自愿报名学生进行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和政治初审。预选合格学生作为推荐对象填写《空军选拔高校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或《空军选拔高校本科在校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此表由学生在参加空军组织的初检时自行携带上站。各院校于6月28日前将生源统计表(附件1)和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邮寄或传真给我们,同时将上站学生人数告知福建师大附中招飞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441950  87708032(吴老师)。

(二)初检工作

普通高校大学生初检工作与高中生同步进行。由开招院校统一组织或学生自行上站参加检测。初检时间7月13日,届时空军将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设立初检站(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各院校预选合格学生于当日08:00前报到,参检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及院校证明,着运动鞋(胶鞋、旅游鞋均可)。检测时间不超过1天,空军招飞部门不收检测费,参加初检学生和带队老师食宿、旅差费自理。

四、几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高质量地选拔空军飞行学员是党中央、中央军委质量建军、科技强军的一项举措,完成国家赋予的招飞任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要以对祖国、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招飞工作。各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普通高校务必引以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选拔计划,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扎实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全面客观地宣传空军航空兵部队在未来军事斗争中的地位、作用,介绍新型战机对飞行员素质的要求,党和国家给予飞行员的政策、待遇,激励和动员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参加招飞选拔。特别要向学生讲明成长为一名合格飞行员要经过艰苦磨练的过程。各院校要通过校园网络或在宣传、告示栏内张贴有关招飞资料、通知,及时将招飞的规定、程序以及参加检测的时间地点等事宜通知到学生本人,防止迟检漏检现象的发生。要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生预选报名工作。适度掌握“五查”标准。按照“五查”标准认真把关,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要在“五查”之外增加检查项目、提高标准,以免造成误淘。真正做到够条件的一个不漏,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送。

三是明确要求,确保安全。上站前要召集参检学生进行一次动员教育,明确途中安全、在站纪律等具体要求,防止发生意外。同时,请带队上站的老师协助做好学生在站的管理和思想工作,确保参检学生上站愉快、检测顺利、离站安全。

 

附件:1.选拔普通高校飞行学员生源及预选统计表

      2.2008年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选拔   大学生  【飞行学员】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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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空军招飞局,福建省教育厅,存档(1)。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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