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厦门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于2007年7月2日-5日在厦门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厦门市民族路37号5楼)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请各有关学院指定一个负责人前往统一领取,领取时请携带通过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并按照附件中名单的顺序排好)及每人6元的证书工本费。
咨询电话:0592-2035405 厦门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张老师
附件:
厦门大学通过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学生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科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