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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选调生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1日 浏览次数: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通知)


闽委组通[2007]90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选调生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党委组织部:


    日前,2008年选调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应届大学毕业生将陆续上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7]89号)精神,院校党委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要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按选调计划数1:6的比例推荐选调生人选。为做好选调生人选的推荐工作,确保选调生人选推荐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选调生人选的推荐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指出,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在改革、建设的第一线和艰苦的环境中了解国情、砥砺品格、增长才干是青年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宏大的人才队伍。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社会、家长及广大毕业生对这项工作十分关注,选调生人选的推荐工作,既关系到选调生队伍的质量,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高校党委要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选调生人选考核和推荐工作的领导。


    二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好推荐工作。今年,我们对2008年选调生选拔工作进行了改进,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适当提高报名的“门槛”,严格报考条件;二是将以考试为主的选拔方式调整为以院校推荐为主的选拔方式;三是进一步提高高学历层次的选调生的比例。由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人选,方可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因此,院校党委的推荐工作十分关键。各院校党委要切实负起推荐工作的责任,院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选调生人选的推荐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选申请表分发给各院系、由院系推荐初步人选、院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的考核了解、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推荐工作前,院校党委领导要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明确选调条件,提出工作要求,严明考核纪律。要关注推荐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推荐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要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马虎了事。推荐工作结束后,院校必须在校园网、公告栏上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三要严格条件,统筹兼顾推荐人选的工作种类和地区分布。2008年选调生报考条件有所提高,本科毕业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班长或班级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不得少于1年)。硕士毕业研究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在校、院(系)团委、学生会、党组织担任相当层次以上职务的,可累加任职时间,其他社团组织的职务原则上不予累加任职时间。各院校党委必须严格按照选调条件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基本素质过硬。2008年选调生的选调名额按院校分配,其中,工作种类分为党政类、法院类和检察院类,工作地区分为沿海类和山区类。各院校党委要在全面考核、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分配表中计划名额的1:6的比例产生名单,本科生和研究生单列,要兼顾沿海与山区的人选,同时注意各地区之间的平衡,避免推荐人选集中在某一设区市,以保持推荐人选分布的平衡性,保证山区选调任务的落实。博士研究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选调,有关高校要积极引导博士研究生报考并做好推荐工作。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上报工作。各高校应于12月3l日前将选调生人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选调生申请表、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一式2份和选调生推荐人选考核情况底表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四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监督。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选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推荐期间,各高校应通过校内网络和采取其它形式向师生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及时公开有关选调信息,接受咨询和监督。对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校纪检部门应及时认真查处。为了方便考生对选调生工作政策的咨询,各校在考核推荐及公示期间,请公布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咨询电话059l-87875510。


 


附件:福建省2008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考核情况底表.doc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07年11月27日


 


附:福建省2008年选调生人选推荐工作


厦门大学考核推荐方案


 


    一、考核推荐工作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并成立选调生考核工作小组。各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察及学院排名。


    二、考核推荐实施步骤


    1、由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将报名人选申请表及花名册分发各院,从12月18日开始,各院党委、党总支根据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文件中选调生资格条件,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的综合表现(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补考科目不能超过3门]、综合测评排名[需前50%]、科研学术水平、获奖励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填写《福建省2008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考核情况底表》,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学院排名(博士生无需排名,硕士生及本科生分别排名)。


    2、各院于20日上午向校学生工作处报送《福建省2008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考核情况底表》(报送电子版至:2184550@xmu.edu.cn,表格电子版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福建省2008年选调生申请表》(资料有误的在相应栏目修改)及各院报送人选花名册(在下载专区下载花名册电子版,资料有误的直接在Excel电子表格相应栏目修改后标注学院排名,按学院排名先后排序后打印一份加盖院党委、总支公章,并发送电子版至:2184550@xmu.edu.cn)。


    3、20日至22日由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选调生考核工作小组对各院报送人选进行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复核的情况按选调计划数1:6的比例研究讨论确定我校初步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4、经校主管领导会同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5、24日向福建省委组织部报送我校选调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6、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后,在校党委组织部及学生工作处网站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在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选调生申请表、选调生推荐人选考核情况底表等相关资料上签字盖章后报送福建省委组织部。


 


 


校党委组织部


校学生工作处


200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