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通知,请各学院(研究院)将入选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的毕业生(名单见附件)档案径寄分配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处。省直机关单位接收的博士选调生档案径寄接收单位的干部(人事)处。选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随带接转。
档案邮寄的具体地址如下:
1、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干部处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邮政编码:350001)
2、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
(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楼923;邮政编码:361012)
3、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干部科
(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邮政编码:363000)
4、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4号楼311;邮政编码:362000)
5、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3号楼;邮政编码:351100)
6、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干部科
(三明市委大院内;邮政编码:365000)
7、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南平市人民路196号;邮政编码:353000)
8、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邮政编码:364000)
9、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干部科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东侧工人文化宫8楼;邮政编码:352100)
10、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处
(平潭县潭城镇翠园南路10号;邮政编码:350400)
注:省直机关单位接收的选调生档案径寄接收单位的干部(人事)处。
选调生于2012年7月25日上午9:00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分配地的省直机关单位干部(人事)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届时,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直机关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当地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与选调生集体见面谈话。2012年8月1日前,选调生分配到具体单位工作。
省有关部门业务处室联系地址: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福州市华林路7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8017698、87875510;传真:0591-88017698。福建省公务员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电话:0591-87565225。
附件:
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确定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