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将于2012年10月9日统一为延长学制至2012年9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延期毕业生)寄送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分类邮寄
1.机要寄送的档案(分为两类:用人单位或学生要求采取机要方式寄送的档案;寄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
2.EMS邮寄的档案
二、档案装寄规定
1.请使用机要文件档案信封填写装档
2.具体档案装寄规定参见《关于2012届毕业生档案装寄的通知》
三、分类寄送要求
1.机要寄送
(1)时间: 请于2012年9月29日(周六)下午下班前送交
(2)地点:
①学校本部: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南光4-101) 联系人:王安胜,联系电话:2182245,2189757
②翔安校区: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芙蓉9-101 ) 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2886698,2886250
(3)表格:送交时同时提交一式两份盖学院公章的机要文件交寄单(附件1)
2.EMS邮寄
EMS档案邮寄联络人:厦门市邮政速递物流分公司湖滨南分公司李哲毅;联系电话: 13606015576(手机);2280807(办公电话);632535442@QQ.com(电子邮箱);2280805(传真)
(1)时间:
①表格报送时间:请于9月29日(周六)下午下班前将EMS交寄清单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
②档案送交时间:请于10月9日(周二)下午下班前送交完毕
(2)地点:EMS联系人与各院负责人商定上门领取具体地址
(3)表格:上门领取时学院提交一式两份盖学院公章的EMS交寄清单(附件2)
四、其他事项
户口迁移与党组织关系结转以厦门大学派出所与党委组织部的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安胜,联系电话:2182245,2189757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25日
机要文件交寄单.doc
毕业生档案EMS交寄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