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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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就业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8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倡导“国家至上,事业为先”, 积极主动地向关系我国经济建设、科技教育、社会管理、国家安全和其他社会发展事业的重要行业和领域输送优秀毕业生,将学生输送到最能发挥其社会价值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从本学年起,学校将重点推进向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输送优秀毕业生的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将制定各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就业重点单位名录,毕业生到重点单位就业情况将作为学院(研究院)学生就业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研究院)制定本单位学生就业的重点单位名录


重点高等院校(211985高校)、重要科研机构、国家支柱企业(包括特大型国企的一级、二级单位)、国防单位(包括重要军工集团)、重要媒体机构、重要金融单位、部队、党政机关、重要医疗机构(三甲医院)等九大类行业是我校毕业生就业的重点领域。请各学院(研究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列出本单位学生就业的重点单位名录。


二、各学院(研究院)应坚持学生的成长成才与国家民族的利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扎实、有效的工作,鼓励和动员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1、加强与重点单位的合作与联系,本学年内各学院(研究院)都要认真选择不少于10家的重点单位,主动了解单位的人才需求,邀请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或来校举办专场招聘会,落实毕业生就业,跟踪毕业生情况。


2、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校友在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分类研究各类重点单位的人才需求和招聘规律,根据毕业生群体的特点、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其它事项


重点单位名录将于每学年初进行修订。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本学院(研究院)重点单位名录表(附件一),于2012年10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88160@xmu.edu.cn。文件名为“学院”+“重点单位名录”。

附件1.doc

  联系人:赵晓慧;联系电话:0592-2184525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