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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医保年度学生停保、补充参保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税务局相关通知,我校于近日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生停保处理和2023年度(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大学生医保补充参保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停保的学生范围

(一)2023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

(二)已出国留学且2023年12月31日前不会回国的学生;

(三)2023年7月1日前将出国留学且2023年12月31日前不会回国的学生;

(四)已退学或将在2023年7月1前退学的学生;

(五)客观上已不再满足参保下一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大学生医疗保险条件的其他学生。

二、补充参保的学生范围

本次补充申报参保仅针对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所有仍未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且本年度(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仍将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全日制学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生可以参加此次补充申报。

目前是参保状态的学生不用申请参保。未在申报停保的学生范围(上述第一大点)的学生如因故申请停保,须向学院上交放弃参保承诺书。

三、申报停保、补充参保方式

1.申请停保

6月12日至6月20日,学生登录http://xmuxg.xmu.edu.cn/xmu/app/47在“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系统中进行停保申请(该模块中所有学生名单目前均为参保状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6月12日至6月22日,学院辅导员、学院医保负责人也可登陆学工系统进行停保申请(往届毕业生无法登陆学工系统申请停保)及停保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6月23日学校将按照申请停保的名单在税务系统进行停保操作。

此次未申请停保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税务部门预计在今年11月生成2024年度的医保费用,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业务的学生将会被自动扣除该年度的医保费用。

2.申请补充参保

各学院组织学生每月5日至10日在学工平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模块(http://xmuxg.xmu.edu.cn/xmu/app/152)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学院需在当月11日前完成参保信息审核(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学生端发起或学院端发起)。

四、参保费用说明

1.缴费标准

2023年医保年度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12个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30元。

2.缴费方式

1)一卡通委托代扣(此处一卡通指银行卡,非校园卡)

推荐港澳台及外籍学生采用此方式缴费。参保学生于参保当月底前办理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的,税务系统当月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请采用一卡通委托代扣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务必确保有关银行卡里存有足够的金额。

2)掌上申报缴费

推荐以居民身份证参保的学生采用此方式缴费。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办理一卡通委托但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学生,可登录“厦门税务”APP,使用“社保申报缴纳”功能在线缴费,“厦门税务”APP下载方式及缴费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3。

3)健康账户代缴

参保学生家庭已建立了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原建立厦门市家庭共济网的家庭,已直接迁移到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在税务系统发出扣款前已为该学生进行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直接从其“家庭共济账户”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系统收到医保部门反馈来的健康账户成功扣缴信息后,将不会再扣参保学生个人账户。若医保部门从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例如健康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税务系统将从参保学生一卡通委托银行卡上扣款。

有关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可参考以下文章,或拨打医保咨询电话:12345。

家庭共济账户如何查询办理https://mp.weixin.qq.com/s/ipenAuaiOA0l7RXHOvGlkA


3.缴费时间

参保成功即可缴费,详见附件3。

1)续保学生通过银行卡委托代扣的方式,需在每月月底前在银行卡里存足金额,以免因费用不足无法扣款。

2)其他方式缴费的学生在6月4日至20日按照上述方式自行缴费。

3)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厦门税务”APP,使用“社保申报缴纳”功能缴纳费款。

4.缴费证明获取

已经缴费且入库的学生,如需获取缴费证明,可登陆“厦门税务”APP,在“社保业务”栏目下点击“个人社保证明开具”,选择费款所属期(2023年1月至12月)后下载缴费证明。

五、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各单位应严格核查需停保的学生名单,做到不漏报一个人,不多报一个人。如超过期限未报或漏报,可能造成应停保的学生最终未能停保,从而导致此类学生仍需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2.各学院应该告知每一名参保学生缴费方式,督促续保、参保学生及时交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3.延期毕业生是否停保的问题。凡2023年7月1日前确定毕业的学生需申报停保,延期至2023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申报停保,若出于个人意愿放弃参保,需提交放弃参保承诺书。延期至2023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将与正常续保学生一起于2023年11月左右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4.硕博连读、直博、保送本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通过硕士生或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入本校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不用申报停保,默认续保。社会保障卡由学生保留,缴费后可正常使用。

5.在保状态、此次未申报停保的学生,视为自动续保下一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医疗保险,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6.因病休学的同学可不办理停保,且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7.学生应主动关心自己的参保状态。医保状态查询方式:下载“厦门税务”APP,通过“社保业务”—“查询类”→“参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通过“厦门税务”APP可查询到个人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8.学校为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在6月20日前缴费(以入库时间为准)的在校全日制学生提供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同学将不再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商业保险待遇。

六、咨询方式

1.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 12366

2.厦门市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社保咨询热线 12345

3.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http://xiamen.chinatax.gov.cn

4.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经办人:朱老师 2188162


     附件: 

       1.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操作指南(含师生不同操作版本).doc 

       2.【2023年3月更新】厦门大学在校生放弃参保承诺书.doc 

       3.厦门税务APP缴费指南.pdf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