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我校新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1.我校2023-2024学年新入学、且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在职学生等。
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均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3.校际交流生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但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详见本通知第三部分医保待遇)。
二、参保方式
参保申请:各学院组织学生9月24日晚24点前在学工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https://xmuxg.xmu.edu.cn/)“2023-2024学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进行信息填报,学院请在9月25日中午12点前完成学生填写信息的审核,中午12点后系统将关闭。需特别注意:
1.2023级新生中有部分本校升学学生(如预科生转本科生、保研学生、硕博连读学生)先前已在校参加了厦门市2023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若不确定自己的医保状态,此部分学生可登录厦门税务APP查询自己的参保状态及缴费情况。
2.放弃参保学生需签署放弃参保承诺书(见本通知附件),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模块勾选“放弃参保”并提交照片,纸质版交学院备案(学院自行决定是否收取纸质版,但若放弃参保,则系统必须提交照片)。
3.针对2023级港澳台侨学生,因为参保申报系统需要规范港澳台学生证件号码,请学院审核时认真核实参保学生填报的通行证号码:香港地区的号码为H开头的八位数字,澳门地区为M开头的八位数字,台湾地区为八位数字;华侨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为护照号码。
4.因各种原因错过参保的老生可在本次与新生一并申报参保,且按时缴费也可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
5.学生不确定参保状态的,请自行拨打12345电话查询或登录“厦门税务”APP查询。如已参保但未缴费,直接缴纳相关费用即可,无需重新参保。
三、医保待遇
2023年度医保待遇见:https://service.ylbz.xm.gov.cn/xmyb/web-ixm/ddjgsq/#/convenienceForPeople/treatmentStandard
关于医保待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学校为本月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的新生免费提供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见下图)。参保学生在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且符合补充医疗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按照8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补充医疗保障每人每年补充报销额度为门诊5000元,住院200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充报销。学校还为本月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的新生投保补充商业保险,对意外残疾、重大疾病、校园意外伤害医疗等项目进行保障。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均为本月集中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未在本月集中参保的学生,无法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

3.为提高学生家庭应对意外事故能力,自2017年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加免费的家长的意外险投保(家长投保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未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法投保家长保险项目。
4.本月集中参保的2023级新生的医疗保险待遇,经社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向前追溯至2023年9月1日(待医保卡下发后人工报销可至社保中心自行报销);错过集中参保的新生及老生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可向前追溯,仅从实际保费到账起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执行按社保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四、保险费用
2023年医保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医保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430元,只要缴纳2023年430元的医保费,就可以使用到2023年12月31日。学生参保成功后即可自行缴纳保险费,具体事宜集中参保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医保卡制作
1.成功参保的新生将制作新一代市民卡(医保卡),学校将指定对接银行统一办理,届时另行通知。如学生近期有紧急就医需求或急用医保卡,可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校内任意银行即可办理,无需等待学校统一制卡。
2.已在保的老生办卡、补卡、更换新一代市民卡可持身份证件至校内各银行网点自行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省市医疗保险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才可能在我校参保成功(只要目前有的医保不是在厦门大学参保的,都需要停掉原来的医保,才可以在学校这边申请大学生医保顺利参保。停保约需三个工作日,请合理安排申请停保时间)。
2.已持有厦门市医保卡的学生在参保成功且交费后可正常使用。
3.如学生因个人原因目前不申请参保,可在以后每月的5—10号申请参保,但未在本月集中参保的新生,无法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即其他月份参保只有1,没有2和3)

七、工作要求
医疗保险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熟悉医保政策,广泛宣传,将本通知内容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身上;并认真做好参保申报组织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联系人:朱老师 2188162
附件:
【2023年9月更新】厦门大学在校生放弃参保承诺书.doc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