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籍男性大学生(港澳台除外)。
1.初次兵役登记: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
2.每年兵役登记核验: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未满24周岁的男性公民,每年应对本人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核验,情况有变化的请及时更新兵役登记信息。
3.预备役登记: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间
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兵役登记方式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或者核验。
四、相关要求
1.兵役登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申请出国(境)的兵役登记对象,应进行兵役登记。请各学院务必提高认识,通知到位,落实到位。
2.在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的做好预征对象、特别是毕业生的参军报名动员工作。
3.兵役登记率是学院年度考核指标之一,请各学院保证登记质量,做到“不错登、不乱登、不漏登”。武装部将适时统计各学院兵役登记情况,具体要求后续通知。
附件:
附件:兵役登记流程.pdf
人民武装部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