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厦大学﹝2020﹞4号)要求,现对2022、2023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项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审核课题名称(见附件1)
二、结项评审要求
1.课题成果要对高校学生工作有普遍意义,或能被我校学生工作所采纳,对我校学生工作水平提高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推动学生工作科学发展。
2.重点课题须在《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上发表论文两篇,研究成果能较好地体现我校学生工作特色,在国内外或同类高校中有推广和应用价值;一般课题需在有CN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一篇论文或公开出版论著,研究成果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我校学生工作特色,在校内有推广和应用的价值。
3.课题采取以结果判定结项标准的办法,即在课题立项届满一年时,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和研究成果,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课题能够做持续深入研究,已达到一般课题结项标准,预计可达到重点课题结项标准的,延长一年研究时间,继续增加研究经费予以支持;
(2)课题取得的成果达到一般课题结项要求的,按照一般课题结项;
(3)课题若无实质性研究成果的或者课题质量无法达到一般课题结项标准的,不同意结项。该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不得申报学生工作研究课题;
(4)无特殊情况不再延长研究期限。
三、提交材料及日期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项报告书》(附件2),并连同课题成果提交结项审核(纸质版提交至颂恩楼502教育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修中心邮箱xmuyxzx@xmu.edu.cn。
2.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提交以上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郭建群,2188231。
附件1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项名单.xls
附件3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项标准.doc
附件2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