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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翔安校区2023级外校生源研究生新生提前来校开展科研活动申请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浏览次数:

翔安校区各单位及相关同学:

为用好翔安校区宿舍房源,结合暑期夏令营安排、宿舍调整及维修需要,现就翔安校区2023级外校生源研究生新生提前来校开展科研申请住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被录取为2023级外校生源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

二、申请方式

外校生源研究生新生确有需要提前来校科研申请住宿,应向导师、辅导员及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以OA报告的形式向学校(研究生院、科技处、翔安校区公寓办)提出申请,并附申请住宿汇总表、提前来校申请表、入住承诺书、保险单等材料。

三、办理时间

入住过渡宿舍:2023年7月20日起OA批件(阅办+正文)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办理入住手续

过渡宿舍退宿、入住新生宿舍:8月28日9:00-17:00

四、办理流程

1.入住过渡宿舍流程


2.过渡宿舍退宿、入住新生宿舍流程


楼栋对应公寓办、物业联系方式(扫码查看):

五、相关说明

1.学院是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各学院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提前来校学生的入学教育和安全管理

2.过渡宿舍房源有限,翔安校区公寓办将根据房源供需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过渡宿舍为4人间,住宿期限至2023年8月28日。

3.82817:00前外校生源研究生新生须提前完成过渡宿舍退宿、入住新生宿舍。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以新生身份入住新生宿舍82817:00以后,学校将关闭过渡宿舍门禁、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4.逾期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将视其自动放弃宿舍申请,不再提供住宿床位。

5.严禁购买、使用违章电器,禁止电动车(含电池)等进入园区及充电。

6.爱护宿舍及公共区域卫生环境,做好垃圾分类及投放,退宿时须做好宿舍卫生清洁。

7.床位仅限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按照要求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的,以及出租、出借床位的,将按照《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第(三)点违规占用床位或妨碍他人入住的,及第四十一条在宿舍区内有出租、出借床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咨询电话:0592-2886252


附件1.翔安校区XX学院2023级外校生源研究生新生提前来校申请住宿汇总表.xls

附件2.翔安校区XX学院2023级外校生源研究生新生提前来校个人申请表(参考版).docx

附件3. 厦门大学学生宿舍入住承诺书.pdf




翔安校区公寓办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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