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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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3日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36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2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2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和2022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1-2022学年,即20219-20228,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本科生43名,每名6000元;硕士研究生20名,每名8000元;博士研究生4名,每名10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推荐名额分配

各院系具体推荐名额请见附件1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院系,由各院系评奖委员会根据推荐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院系公示通过, 初审标准请按附件5中《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执行,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6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院系,由各院系评奖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院系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6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评审材料,差额择优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系需将个人申请表(每生两个表,附件23,及附件4)、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20236211700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海外学生事务科(思明校区嘉庚3号楼509室)。同时,请将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osao@xmu.edu.cn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


联系人:黄老师0592-2180167osao@xmu.edu.cn


附件:

1.厦门大学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名额表

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格

3.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格

4.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5.(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6.研究生计分和本科社会活动分执行标准

7.厦门大学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rar


学生工作处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