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翔安校区2023年延期毕业博士生申请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翔安校区各单位及相关同学:

为用好翔安校区宿舍房源,结合暑期宿舍调整及维修需要,现就翔安校区2023年延期毕业博士生申请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未通过学校20236月份毕业审查的翔安校区在住2018级、2019级四年制博士生以及2017级、2018级五年制博士生;

2.在校期间无住宿违规记录。

二、时间安排

可申请延长住宿时间:2023816日或至2024630

个人申请:620-621日(10:00-17:00

学院审核:62417:00

公布结果:628日(预计)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工系统网站(https://xmuxg.xmu.edu.cn),在首页全部应用中点击更多——选择服务类别中的公寓业务——点击应用翔安延毕博士住宿申请,按步骤提交个人申请(须在62117:00前完成);

2.学院审核:辅导员登录上述系统,对学生住宿申请进行审核(须在62417:00前完成);

3.公寓办确认、安排床位:公寓办根据研究生院6月份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核对、确认学生住宿申请,并安排床位;

4.结果查询:预计628日可查询申请结果,可在学工系统的“宿舍床位查询”应用中查询。

四、调宿手续

1.办理时间:722日(9:00-17:00

2.办理流程:

注:楼栋对应公寓办、物业社区服务站联系方式(扫码查看)

五、相关说明

1.延期第三年及以上的学生不开放申请

2.未提交个人申请或未获得延长住宿资格的学生,学校将不再提供住宿床位,并于63017:00以后,关闭宿舍门禁、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3.延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住宿(视房源实际供需情况安排2-4人间)。获得过渡住宿床位的,退宿时间不晚于2023816;获得一年延期住宿床位的,退宿时间不晚于2024630

4.延期住宿床位调整的,须在72217:00前完成调宿,72217:00以后,学校将关闭原宿舍门禁,并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5.逾期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将视其自动放弃宿舍申请,不再提供住宿床位。

6.床位仅限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按照要求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的,以及出租、出借床位的,将按照《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第(三)点违规占用床位或妨碍他人入住的,及第四十一条在宿舍区内有出租、出借床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咨询电话:0592-2886252

翔安校区公寓办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