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翔安校区2023年延期毕业本科生申请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翔安校区各单位及相关同学:

为用好翔安校区宿舍房源,结合暑期宿舍调整及维修需要,现就翔安校区2023年延期毕业本科生申请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经教务系统认定延长学习年限的在住本科生,即未能在2023630日前毕业的2019级、2018级四年制本科生以及2018级、2017级五年制本科生;

2.在校期间无住宿违规记录。

二、时间安排

可申请延长住宿时间:2023731日或至2024630

个人申请:620日-621日(10:00-17:00

学院审核:62417:00

公布结果:628日(预计)

三、申请流程

1.学院报送需求:由学院辅导员根据模板(附件1)报送需要延长住宿的学生名单及信息,并于618日前发送至xagyb@xmu.edu.cn,邮件和文件命名为【学院+2023年需延长翔安校区住宿本科生名单】;

2.个人申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工系统网站(https://xmuxg.xmu.edu.cn),在首页全部应用中点击更多——选择服务类别中的公寓业务——点击下方应用延毕本科生住宿申请,按步骤完成申请(须在62117:00前完成);

3.学院审核:辅导员登录上述系统,对学生住宿申请进行审核(须在62417:00前完成);

4.公寓办确认、安排床位:根据教务处6月份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核对,确认学生住宿申请,并统一安排4人间床位;

5.结果查询:预计628可查询申请结果,可在学工系统的宿舍床位查询应用中查询。

四、调宿手续

1.办理时间:73-7月4日,每天9:00-17:00

2.办理流程:

注:楼栋对应公寓办、物业社区服务站联系方式(扫码查看)


五、相关说明

1.未提交个人申请或未获得延长住宿资格的学生,学校将不再提供住宿床位,并于63017:00以后,关闭宿舍门禁、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2.延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住宿4人间。延期住宿床位调整的,须在7月4日17:00完成调宿,7月4日17:00以后,学校将关闭原宿舍门禁、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3.获得一个月过渡住宿床位的,退宿时间不晚于2023731;获得一年延期住宿床位的,退宿时间不晚于2024630

4.逾期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将视其自动放弃宿舍申请,不再提供住宿床位。

5.床位仅限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按照要求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的,以及出租、出借床位的,将按照《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第(三)点违规占用床位或妨碍他人入住的,及第四十一条在宿舍区内有出租、出借床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咨询电话:0592-2886252

 附件:(学院名称)2023年需申请延长翔安校区住宿本科生名单.xlsx 


翔安校区公寓办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