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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明校区2023年延期毕业博士生申请延期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年度延期住宿宿舍床位共90张(均为2-4人间),公寓办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为前90个顺序号统一安排住宿(根据男女比例适当调整),住宿期限不超过一学年(退宿时间不晚于2024630日)。现将思明校区2023年延期毕业博士生申请延期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

1未通过学校20236月份毕业审查的学制内在住博士生;

2并且已于2023620-621成功申请在原宿舍过渡住宿

3在校期间无住宿违规记录。

2.时间安排

个人序号申请:71810:00-17:00

公布序号结果:720

组织选床位:具体另行通知

办理入住:7229:00-17:00

3.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工系统网站(https://xmuxg.xmu.edu.cn),在首页全部应用中点击更多”——选择服务类别中的公寓业务”——点击应用思明延毕博士住宿申请,按步骤提交个人申请。

2序号查询:预计720厦门大学公寓办微信公众号公布。

3选房:申请序号符合条件者可参与选房,具体另行通知。

4.调宿手续

1办理时间:7229:00-17:00

2办理流程:


3楼栋所属公寓办、物业联系方式(扫码查看):

5.相关说明

1学校延期宿舍房源有限,因此不保证全体延毕博士生均能入住延期宿舍。

2申请到延期宿舍的博士生当于722日调宿至延期宿舍,72217:00后学校将关闭延毕过渡宿舍门禁、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3对于逾期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学校将视其自动放弃延期住宿,不再提供住宿床位。该部分学生及未申请到者须于2023816日前完成延毕过渡宿舍退宿。81617:00后学校将关闭延毕过渡未如期退宿宿舍门禁、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4所提床位仅限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按照要求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的,以及出租、出借床位的,将按照《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第(三)点违规占用床位或妨碍他人入住的,及第四十一条在宿舍区内有出租、出借床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咨询电话:0592-218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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