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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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4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需求,帮助受新冠肺炎影响的学生顺利渡过难关,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20号)文件要求,2021年福建省将继续实施省级临时生活补助,我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具有厦大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一)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重症、危重症的,按50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二)对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按20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本人或代理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

    (二)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于每月20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学生申请表,Excel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xszz@xmu.edu.cn

    (三)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主动摸排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办省级临时生活补助。本着“应助尽助”原则,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应按“先申请,后补充”的方式予以办理,同时做好资助诚信教育。

    (二)加强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可采用谈心谈话、线上家访等形式,做好受灾学生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工作。


    联系人:蒋老师 2180211


    附件: 附件: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厦门大学).xls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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