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参保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或学校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要求的,返校后可申请报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别说明
暑假期间在家庭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两个部分,即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和学校补充医疗保障部分。
医疗保险结算年度是以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结算年度,参保学生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次年的9月30日前)结算完毕,即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产生的医保费用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结算完毕,逾期将无法报销。
二、医疗保险报销基本流程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
参保学生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思明区、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医疗报销所需材料参见大学生医疗保险手册(详见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具体以社保中心规定为准)。
(二)补充医疗保障的报销
符合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报销要求的费用(在学校指定医院就诊或寒暑假异地就诊,见医保手册),医保范围内除基本医疗报销外个人自付部分的80%由学校补充医疗保障进行二次报销。补充医疗保障的报销由学校委托保险公司收集学生申请资料,保险公司将收集的资料提交至相关医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向学校申请拨款报销。补充医疗保障是学校为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由学校出资设立的一个特殊资助项目。由于财务方面的要求,异地就医的补充医疗保障每年报销一次,报销流程较久,请予以理解并耐心等待。
参保学生自行至社保中心报销完基本医疗保险后,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见医保手册)复印后交至:
翔安校区在学生事务大厅(翔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每周二下午14:30-17:30 ;
思明校区在学生事务大厅(颂恩楼一楼学生事务大厅),每周四下午14:30-17:30 。
三、委托代办近期收件说明
受疫情原因,泰康养老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为我校提供的学生医保代办报销服务暂无法提供,即日起暂停现场收件代办服务(恢复现场收件日期视疫情形势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自行办理的,可联系公司服务工作人员18030029636(微信同号),将报销材料线上审核后进行邮寄报销。
根据相关规定,建议6月30日前有产生费用的同学尽快报销或尽快寄送。7月1日以后产生的医保费用建议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进行报销。
四、其他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前埔东路20号西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5863086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咨询电话:7889775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保险公司(委托代办报销)咨询电话:05925809209
厦大医院咨询电话:2183290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俊英 2180211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