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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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176号)要求,现开展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和优秀学生标兵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评审工作

(一)评审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厦门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奖学金评审发放管理办法》(附件1),对已获评厦门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学生奖励计划的学生(名单见附件8)开展2021年度综合评审工作。

在评审中,各学院应严格依照《办法》对已获奖学金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院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需要填写附件相应的汇总表。

(二)材料提交与报送要求

1.2021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各学院均需报送)。内容包括:评审过程简况、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生的情况说明;

2.2021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无变动则不用报送);

3.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3,各学院均需报送),另附学生2020-2021学年成绩单(自助打印版);

4.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有则报送),另附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自助打印版);

5.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有则报送);

6.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7,各学院均需报送)。

二、优秀学生标兵遴选工作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在本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中遴选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候选人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在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勤俭诚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荐材料提交与报送要求

1.学院推荐信(要求写明推荐原因);

2.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6);

3.学生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片1张);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自助打印版)。

三、其他事项

上述报送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于91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材料(成绩单为pdf格式,生活照为jpg格式,其余材料为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xszz@xmu.edu.cn,标题处注明“曾宪梓奖学金——XX学院”。


经办人:蒋丽,218021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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