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4月7日,收到材料学院、管理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经济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共8个学院/研究院所提交的2016级、2017级、2018级和2020级研究生助学金参评资格审核材料。以上材料均已通过学生处审核,财务处已于4月15日进行发放,未完费或无银行卡信息的学生,研究生助学金需等到完费或绑定银行卡后于下一批次发放。
其他尚未报送的学院,将根据其报送时间,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