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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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年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8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税务部门通知,现将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已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登录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参保状态查询结果为正常参保)。

二、缴费时间

 

学校为2026年11月5日前(含11月5日)成功参加2027年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状态为参保状态)且缴纳2027年医保费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免费提供2026-2027学年的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

未在以上时间集中参保且缴费的学生,无法享受2026-2027学年的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即若学生未缴纳2026年医保费,集中缴费期内(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下同)缴纳厦门市2027年医保费用的,2027年的医保待遇也会受影响,医保待遇有3个月的等待期,2027年4月才能享受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学生2025年和2026年均未缴纳医保费,医保待遇有4个月的等待期,2027年5月才能享受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对【连续参保】的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集中缴费期内在学籍地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即我校连续参保的2026级新生,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厦门市2027年医保费用的,待遇享受期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我校未连续参保的2026级新生,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厦门市2027年医保费用的,待遇享受期从2027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2025年和2026年均未缴纳医保费,医保待遇有4个月的等待期,2027年5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

我校学生的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参保学生有以下4种缴费方式,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费:

1.一码直达

通过微信、支付宝一键扫码快捷缴费,实现缴费“一码直达”。

 

扫码登录后,进入“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 ,点击下一步;选择本人缴纳;社保年度选择2027年度。确认个人信息后点击“查询”,核对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缴款”,最后确认并点击“前往缴款”即可缴纳居民医保费。

2.APP在线缴费

通过“i厦门”“闽政通”“电子税务局”APP在线缴费。

(1)“i厦门”APP:登录i厦门APP,选择【服务】-【政务服务】-【税务社保业务】,在社保费缴纳模块选择【社保申报缴纳】

(2)“闽政通”APP:点击【本地】后定位厦门,选择【税务社保业务】,依次点击【社保申报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

(3)“电子税务局”APP:定位厦门,选择【点击进入社保费】,依次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申报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

3.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

通过闽政通APP或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

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注册登记后,进入服务大厅首页,依次点击【全部-共济账户代缴-代缴登记-确认登记】。

为确保代缴成功,请确认家庭共济账户余额充足,手动划拨。可以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2027年医保费,但就诊时若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余额结算,则无法享受学校免费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待遇,且线下也无法申请事后报销。
    4.医保钱包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开通医保钱包功能,按照“参保人本人个人账户—参保人本人医保钱包—家庭共济账户”顺序足额扣缴居民医保费。保证至少其中一个账户余额不少于470.5元。

四、医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期

(一)医保缴费标准

厦门市2027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70.5元/人(居民医保450元,长护险20.5元),财政补助标准为891.5元/人。

(二)待遇享受期

2027年医保年度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对连续参保的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集中缴费期内在学籍地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即我校2026级新生在满足“连续参保”的条件下,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厦门市2027年医保费用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只有2026级新生享受本权益,老生不享受。我校录取的2026级新生均为“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

2.如何理解“连续参保”?一是参保人已缴纳2026年居民医保费,那作为新生在厦门缴纳2027年度居民医保费时,其待遇享受期可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二是参保人未缴纳2026年居民医保费,但2026年参加了职工医保,现转为参加居民医保。根据国家规定,参保人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和居民),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缴费后不算断保人员;而未连续参保两年(含两年)以上或中断缴费时间超过三个月,都不算作“连续参保”。详见《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南》P52,内附具体案例和详细说明。

3.侨、港、澳、台籍学生首次在内地(大陆)参保,视作符合连续参保条件。该类学生如此前已在其他省市办理参保并完成缴费,在满足“连续参保”要求的基础上,可沿用原有参保证件号码,在我校办理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4.部分学生在入学前的就学阶段享受公费医疗,因公费医疗不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范畴,无参保缴费记录,医保系统无法据此判定医保连续参保状态。此类学生需先在学校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再携带毕业证及能够证明本人在入学前的就学阶段享受公费医疗的相关佐证材料,前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其基本医疗保险方可按“连续参保”新生待遇追溯至2026年9月1日。如需了解业务详情,可拨打0592-12345转医保专线进行咨询。

(三)断缴影响、待遇等待期及参保状态查询

1.每人的实际报销情况受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时间影响不同。若学生未缴纳2026年医保费,2027年待遇也会受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在2026年医保费断缴的,2027年按时缴纳医保费的情况下,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2027年4月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2025年、2026年医保费都断缴的,2027年按时缴纳医保费的情况下,有4个月的待遇等待期,2027年5月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待遇的前提是享受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待遇等待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生效产生的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障不予报销。享受其他地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就诊时使用其他地市医保码/医保卡),则无法再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待遇。更多补充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介绍详见: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2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2342.htm

3.学生不确定参保状态的,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行查询或拨打0592-12345转医保查询。

(四)因误缴、错缴申请退费

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含待遇等待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缴费期已缴纳下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新年度1月1日前可申请停保退费,1月1日起不予退费。

对于拟申请退还已征收入库的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必须在2027年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2027年1月1日)之前提交退费申请。

五、缴费情况查询

学生可自行在“i厦门”APP 、“闽政通”APP 、“电子税务局”APP查询:个人缴费查询

点击“个人缴费情况查询”,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查询;点击展开按钮可查看详细缴费信息。

六、其它事项

1.新生待遇生效前垫付费用的报销。满足连续参保要求的2026级新生,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厦门市2027年医保费用的,经社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追溯至2026年9月1日(可先行准备就诊相关材料,线下报销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在2026年11月5日(含)前完成参保(查询为参保状态)并缴纳厦门市2027年医保费的新生,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再申请学校补充医疗保障的报销。错过集中参保的新生医疗保险待遇不可向前追溯,仅从待遇生效起享受医保待遇。已享受其他地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就诊时使用其他地市医保码/医保卡),则无法再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待遇。

2.学生确认参保成功后,可申请实体医保卡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以便就医使用。学校会指定对接银行统一办理,届时另行通知。如学生近期有紧急就医需求或急用医保卡,本人携带身份证去银行即可办理,无需等待学校统一制卡。已参保学生若办卡、补卡、更换新一代市民卡可持身份证件至校内各银行网点自行办理。已持有厦门市医保卡的学生,需要在成功参保后尽快完成缴费,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后方可正常使用。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步骤可参考:

《有了ta!就医办事不带卡,立“码”无忧!》https://mp.weixin.qq.com/s/92DxxO7bVkuhuSoTX4RSYw

3.错过集中参保的学生,如仍需参保,请在每月5-10日之间到学工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中(https://xmuxg.xmu.edu.cn/)提出参保申请,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4.已参保学生应主动关心自己的参保状态。医保参保状态查询方式:登陆“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通过点击“我的”—“医保信息”可跳转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界面,可查看“参保状态”。通过“厦门税务”APP可查询到个人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5.学工平台参保系统数据未与厦门税务系统对接,仅作为参保采集学生数据之用,其学工系统的“参保申请”中的参保状态无法代表学生实时的参保状态。

七、工作要求

医疗保险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熟悉医保政策,广泛宣传,将本通知内容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身上;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参保申报组织工作,切实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保障学生健康权益。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厦门市医保局:0592-12345

厦门市税务局:0592-12366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收费处

门诊咨询:0592-2889100,住院咨询:0592-2889500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收费处

门诊咨询:0592-2189097,住院咨询:0592-218097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理赔咨询:19905967952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92-2188162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