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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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电动自行车临时校园通行证回收注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6日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根据《厦门大学思明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电动自行车临时校园通行证到期,应当及时进行回收注销。为做好2026年电动自行车临时校园通行证回收注销工作,以及衔接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学校将开展回收注销服务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注销对象

(一)S类临时校园通行证

(二)F类临时校园通行证

二、回收注销流程

办理地点和时间

各单位应按学校统筹注销本单位的临时校园通行证。

1.思明本部

地点:明培体育馆西侧停车区域

时间:6月7日至7月1日,09:00-12:00、15:00-18:00。

2.海韵学生公寓

地点:海韵学生公寓教学楼广场

时间:6月7日至6月23日,09:00-12:00。

6月24日至7月1日,09:00-12:00、15:00-18:00。

办理要求

1. 车主携车辆至办理地点现场办理。

2. 办理完注销手续的电动自行车,须立即离开校园,不得进入校园或在校内使用。

三、工作提醒

(一)2024年起,毕业生电动自行车临时校园通行证回收注销工作衔接毕业生离校手续,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按时办理。

(二)请各单位及时提醒、告知本单位学生(含延毕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及家属(包括离退休人员离职人员),按时办理临时校园通行证回收注销,严禁买卖临时校园通行证。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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