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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教学部: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58-20267月在岗时间超过2/3的科级及以下专职辅导员(含党政辅导员、储备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辅导员工作单位量化指标和例外绩效事件三个方面,分别采取学生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单位考评、学校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分数采用百分制,三部分考核得分比例为4:4:2

(三)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组织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校团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对于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和教学部(以下简称学院)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为成员。对于学校各类专项辅导员的考核,学生工作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相关人员组成。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四)进度安排

1. 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

(1)学生评议65日-715日)

学生评议主要通过组织辅导员所带全部学生访问https://fdypy.xmu.edu.cn/h5(建议使用手机、平板,如使用电脑建议用ChromeEdge等非IE内核浏览器登录,若为360浏览器等请使用极速模式,具体操作细节详见附件1),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评分。“学生评议”是辅导员工作考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充分动员,明确告知学生评议的意义、作用和注意事项,确保学生评议能客观反映辅导员的工作情况。

为保证学生评议分数有效性,辅导员带生在100人及以下的测评完成率要达到95%以上;带生101-200人的测评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带生201-300人的测评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带生301-400人的测评完成率要达到70%以上;带生401-500人的测评完成率要达到60%以上;带生501人以上的测评完成率要达到50%以上(以上百分比数值均包含本数)。若辅导员所带学生参与测评人数未达规定比例(含本数)要求,该辅导员学生评议结果不得作为“优秀”等级评定依据,学院不可推荐其为“优秀”等级候选人。学生工作部将定期通报各学院辅导员学生评议参与人数情况,请各学院督促指导带生辅导员有序组织学生参与评议,确保满足评议参与人数要求。

(2)单位考评65日-76日)

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主要通过职业能力与绩效情况、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关键能力发挥情况和学院例外绩效等四个方面对辅导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各学院要召开述职考核会,听取辅导员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填报《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学院量化考评表》(附件2)。各学院要认真考核辅导员各项工作制度的完成情况。

3)学校考评77日-913日)

学校考评主要通过例外绩效事件、机关部门配合完成情况和日常动态考核情况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例外绩效事件考核通过申报审核方式进行。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填写《专职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申报登记表》(附件3),并于7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科,由学生工作部审核。

4)学院推荐评优人选914日-925日)

各学院要做好“优秀”等级人选的推荐工作。辅导员考核总得分将于920日前反馈给各学院,为各学院推荐人选提供参考。学院“优秀”等级推荐人选必须考核总得分位于学院前列,原则上应推荐学院排名第一的人选,若不推荐排名第一人选须报送说明(科级及以下辅导员编制数在8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总得分排名前2的人选, 科级及以下辅导员编制数在1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总得分排名前3的人选)2025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党政辅导员和储备辅导员“优秀”等级的推荐指标单列。

5)“优秀”等级参评人选风采展示

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各单位考核“优秀”人选进行风采展示,每位候选人进行5分钟左右的风采展示(年度工作述职,展示个人工作成效)。风采展示作为学校评选“优秀”的重要参考。

6)学校研究确定辅导员考核结果

学生工作部汇总整理各辅导员考核情况、各单位推优人员情况以及风采展示表现情况,提交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确定各辅导员考核等级。

2.专项辅导员考核参考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进度安排,由学生工作部另行组织。

二、兼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内容

各单位可根据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和相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兼职辅导员的实际情况,考核其带班带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和能力,尤其是完成本单位各项学生工作任务的现实表现。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的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另行组织。“一站式”学生社区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结果评定与争议处理。学生工作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自行确定。

(三)进度安排65日-715日)

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由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和单位考评三部分组成。三部分考核得分比例为3:3:4

考核进度由学院自行掌握,考核工作要在715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述职

各单位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召开述职大会,由兼职辅导员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述职,并向单位提交述职报告。

2.学生评议

各单位组织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对兼职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议。

3.辅导员互评

各单位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对被考核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4.单位考评

各单位根据兼职辅导员提交的述职报告和日常表现对兼职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做好优秀兼职辅导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优秀”等级候选人须为在岗时间满一年的现职兼职辅导员,且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全校名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数的20%。学院兼职辅导员在3人及以下的,推荐“优秀”等级候选人的比例不超过1人,48的,推荐“优秀”等级候选人的比例不超过2人,9人及以上的,推荐“优秀”等级候选人的比例不超过3人。

5.学校评定

学校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兼职辅导员候选人进行研究,确定考核等级。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76日前,报送《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学院量化考评表》(附件2)、《专职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申报登记表》(附件3)和《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5)。

2926日前,报送《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4)。

所报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xdfdy@x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 2026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教育科。

3.联系人:王志煌、刘璇,电话;2188231


 附件1:辅导员评议系统操作说明(学生端).docx

 附件2: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学院量化考评表.doc

 附件3: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申报登记表.doc 

附件4: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xls

 附件5: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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