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及相关同学:
为做好2026级继续在翔安校区深造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结合翔安校区公寓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条件一:已被录取继续在翔安校区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翔安校区在住2026年应届毕业生。
条件二:在校期间无住宿相关违规记录。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录取学院要求,提交提前入住申请材料。
2.学院审核:录取学院根据学生暑假期间科研安排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提前入住申请汇总表》(Excel版及签字盖章PDF版)于6月9日17:00前发送至翔安校区公寓办邮箱(xagyb@xmu.edu.cn)。
通过审核的学生暑假期间教育管理由录取学院负责,相应承诺书由学生手写签名后交录取学院留档备查。
三、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5月21日9:00至6月6日17:00
学院审核:6月9日17:00前
床位安排:另行通知
办理入住:7月6日、7月7日,每天9:00-17:00
四、调宿手续
1.办理时间:7月6日、7月7日,每天9:00-17:00
2.办理流程:

3.学生个人住宿信息与入退调物业手续办理情况(微信扫码查询):

五、相关说明
1.未提交提前入住申请或未获得提前入住资格的学生,学校将不提供提前入住床位,并于7月2日17:00以后,关闭原宿舍门禁、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2.获得提前入住宿舍资格的学生,录取学院要指定专人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住宿申请一经审核通过,所分配宿舍即为新生阶段宿舍(硕升博可申请博士阶段继续住原宿舍),无特殊情形一年内不得申请调宿。需要调宿至新宿舍的同学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宿手续,7月7日17:00以后,学校将关闭原宿舍门禁,并切断原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床位将被收回。
3.宿舍床位仅限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按照要求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的,以及出租、出借床位的,将按照《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24年修订)》第四十条第三点“违规占用床位或妨碍他人入住的”“在宿舍区内有出租、出借床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咨询电话:0592-2886252
附件:
1.
提前入住申请汇总表.xlsx
2.
2026级继续在翔安校区深造学生提前入住宿舍申请承诺书.docx
翔安校区公寓办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