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奖学金评奖的指标数见附件2、3,各单位应在学校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内进行评审,不得随意调整。
三、评审程序
1.学校面向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发布评奖通知,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2.申报者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送交所在院系(研究院、教学部)审核;
3.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组织评奖委员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奖材料汇总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送交学校燕宝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5.学校发放燕宝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奖工作、报送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二)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度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5-2026学年三大奖(2026年校庆期间评选);
3.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为保证学生能顺利、及时地领到奖学金,各单位务必于12月29日(周一)17点前将本单位奖学金评奖材料提交至颂恩楼5楼50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1 | XX院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评审报告 | Word电子版、纸质版 | 按附件4模板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
2 | XX院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 Excel电子版、纸质版 | 按附件5模板填写,表头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3 | 姓名—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 Word电子版、纸质版 | 按附件6模板填写,不要修改表格样式,不要删减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
4 | 推荐获奖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 | 纸质版 | 加盖单位公章 |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17:00
报送形式:电子版、纸质材料
提交邮箱:xscjxj@xmu.edu.cn
邮件主题:XX学院(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金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评选,提前熟悉评选要求和流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8162
附件:
附件1.评审办法.zip
2.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金名额分配(本、预科生).xlsx
3.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金名额分配(研究生).xlsx
4.XX院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评审报告.docx
5.XXX院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6.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