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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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8日 浏览次数:

单位:

2025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奖学金评奖的指标数见附件23,各单位应在学校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内进行评审,不得随意调整。

三、评审程序

1.学校面向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发布评奖通知,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2.申报者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送交所在院系(研究院、教学部)审核;

3.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组织评奖委员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奖材料汇总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送交学校燕宝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5.学校发放燕宝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奖工作、报送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二)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度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5-2026学年三大奖(2026年校庆期间评选)

3.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为保证学生能顺利、及时地领到奖学金,各单位务必于1229日(17前将本单位奖学金评奖材料提交至颂恩楼550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1

XX院系厦门大学2025燕宝奖学评审报告

Word电子版、纸质版

按附件4模板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2

XX院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Excel电子版纸质版

按附件5模板填写,表头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姓名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Word电子版、纸质版

按附件6模板填写,不要修改表格样式,不要删减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4

推荐获奖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

纸质版

加盖单位公章


截止时间:20251229日(周17:00

报送形式:电子版、纸质材料

提交邮箱:xscjxj@xmu.edu.cn

邮件主题:XX学院(系)—厦门大学2025燕宝奖学金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评选,提前熟悉评选要求和流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8162


附件:附件1.评审办法.zip

      2.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金名额分配(本、预科生).xlsx 

      3.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金名额分配(研究生).xlsx 

      4.XX院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评审报告.docx 

      5.XXX院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6.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2512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