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无偿献血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公益性事业,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积极响应厦门市临床用血保障需求,经与厦门市中心血站协调,学校将于12月2日-5日在思明校区、12月16-17日在翔安校区举办“青春热血,让爱相随”2025年秋冬季高校无偿献血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所在校区 | 献血时间 | 献血地点 |
思明校区 | 12月2日—4日10:00-20:00 | 思明校区三家村广场 |
12月5日10:00-20:00 | 海韵学生公寓 |
翔安校区 | 12月16日-17日10:00-20:00 | 一期食堂外广场 |

献血活动预约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即可进行献血预约。如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前往,可自行删除预约(扫描预约二维码在“我的预约”中取消)。如预约时段人数已满,可以现场直接献血。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党团主题活动
各单位学生党支部、团支部需结合专业特色与学生特点,创新活动形式,以“青春正当时,献血践初心”为主题,开展专题党课团课、主题班会、年级大会等科普献血知识、举办献血者经验分享会,将无偿献血与育人工作深度融合,引导学生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形成互帮互助、关爱他人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营造无偿献血积极氛围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无偿献血激励措施,在德育分等给予政策支持;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倡导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学生骨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日活动、团日活动等形式,带头参与无偿献血;营造“我献血、我光荣”的校园氛围,结合思政教育、第二课堂、志愿服务等,提升学生对献血科学性和社会意义的认知。
(三)广泛宣传无偿献血政策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渠道宣传献血政策。根据《福建省献血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享受相应的用血权益。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未达到800ml的,按献血量三倍享受免费用血;达到800ml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本次成功献血者,由厦门市中心血站发放《献血证》及纪念品、厦门大学团委发放荣誉证书;学校将设立相关“热血奉献奖”,表彰在校期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累计达3次或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的学生,激励更多的学生积极投身回馈社会。
(四)做好组织工作
请各单位统计提前有意向参与献血的学生信息,填写相关信息表格(见附件),思明校区各单位于12月1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xszz@xmu.edu.cn(统一命名为XX院系12月献血名单),翔安校区另行通知。
献血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力量做好本单位献血学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的力量,倡导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服务保障类志愿服务工作。学校按需为各单位提供相应帐篷、桌椅等物资准备(请提前联系)。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为献血学生提供相应关心举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动员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在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其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将无偿献血与班级建设、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资助育人等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育人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带头示范,落实“倡导者先行”,强化宣传动员师生全覆盖。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细化献血宣传、组织、服务、保障各环节流程,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保证充足睡眠(不少于6小时),避免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2.献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选择清淡饮食,避免食用油腻、辛辣、高糖食物;
3.符合以下条件者暂不适合献血:男生体重不足50公斤、女生体重不足45公斤;近5天内服用过药物(含感冒药、消炎药等);女性处于经期;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传染病等疾病。
4.献血后1-2天内避免剧烈运动、重体力劳动,避免熬夜、饮酒,可适当补充水分、蛋白质与维生素。
厦门市中心血站咨询电话:0592-2211221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92-2188162
附件:
XX院系—2025年12月无偿献血预约学生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