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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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59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5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2025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2025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本次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4-2025学年,即20249-20258,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本科生46名,每名6000元;硕士研究生44名,每名8000元;博士研究生11名,每名10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推荐名额分配

各院系本科生具体推荐名额请见附件1;研究生奖学金面向全日制学生,可自由申报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院系,由各院系评奖委员会根据推荐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院系公示通过, 初审标准请按附件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执行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评审材料,择优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系需将个人申请表(每生一个表,附件2)、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202510171700送至学生工作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同时,请将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osao@xmu.edu.cn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


联系人:易老师0592-2180167osao@xmu.edu.cn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名额表.pdf

 附件2-厦门大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docx

 附件4-厦门大学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