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我校新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1.我校2025-2026学年新入学、且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在职学生等。
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建议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均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3.校际交流生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但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详见本通知第三部分医保待遇)。
二、参保方式
参保申请:各学院组织符合上述参保条件的学生于9月26日晚24点前在学工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https://xmuxg.xmu.edu.cn/)“2025-2026学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进行信息填报。
省外新生医保参保注意事项:
(1)先停原医保: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根据其要求线上/线下办理原医保关系暂停手续,避免重复参保;
(2)参厦门医保:按要求申请参保,待学工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反馈“参保成功”后,再登录“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跨省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办转移接续:“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内点击【服务】→【业务经办】→【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跨省关系转移接续】→【发起申请】,填信息提交,联系原参保地审核通过;
(4)享待遇条件:需符合“连续参保”条件,且在2025年9-12月集中缴费期缴2026年医保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才能追溯至2025年9月1日。
各单位请在截止时间前提醒学生在学工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填写信息,截止时间后,本月系统将不再开放信息填报权限。建议学生尽早填写,若出现参保失败情况,需预留充足时间排查问题、完善信息等。因填写信息较晚导致无法完成信息提交或无法参保成功的,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需特别注意:
1.2025级新生中有部分本校升学学生(如预科生转本科生、保研学生、硕博连读学生)此前已在我校参加了厦门市2025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若不确定自己的医保状态,此部分学生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自己的参保状态、参保单位及缴费情况,也可选择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查缺补漏。
2.放弃参保学生需签署放弃参保承诺书,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勾选“放弃参保”并提交照片,纸质版交学院备案(学院自行决定是否收取纸质版,但若放弃参保,则系统必须提交照片)。放弃参保承诺书模板已内嵌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应用,可在勾选“放弃参保”时下载。
3.针对2025级港澳台侨学生,因为参保申报系统需要规范港澳台学生证件号码,请学院审核时认真核实参保学生填报的通行证号码:香港地区的号码为H开头的八位数字,澳门地区为M开头的八位数字,台湾地区为八位数字;华侨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为护照号码。
4.因各种原因错过参保的老生可在本次与新生一并申报参保,且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厦门市2026年医保费用的也可享受2025-2026学年学校免费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老生补充医疗保障待遇享受期的起止时间跟新生保持一致,每人的实际报销情况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时间影响不同)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
注意:若老生未缴纳2025年医保费,2026年待遇也会受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在2025年医保费断缴的,2026年按时缴纳医保费的情况下,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2026年4月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待遇的前提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待遇等待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生效产生的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障不予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无法报销的部分,补充医疗保障也无法报销。如整形、美容、减肥等不在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医保不予报销,补充医疗保障也不予报销。
5.学生不确定参保状态的,请自行拨打0592-12345转医保查询或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三、医保待遇
2025年度医保待遇见:https://service.ylbz.xm.gov.cn/xmyb/web-ixm/ddjgsq/#/convenienceForPeople/treatmentStandard
关于医保待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学校为本月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的2025级新生免费提供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见下图)。参保学生在指定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且符合补充医疗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按照8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指定医院系统自动结算,实时报销),补充医疗保障每人每年补充报销额度为门诊5000元,住院200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充报销。学校还为本月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的新生投保补充商业保险,对意外残疾、重大疾病、校园意外伤害医疗等项目进行保障。未在本月集中参保的2025级新生,无法享受2025年-2026学年的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学生退学或结业或毕业后不再是在校生身份,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待遇。

3.为提高学生家庭应对意外事故能力,自2017年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加免费的家长意外险投保(家长投保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未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法投保家长保险项目。
4.本月集中参保且缴费的2025级新生医疗保险待遇,经社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向前追溯至2025年9月1日(可先行准备就诊相关材料,线下报销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错过集中参保的新生及老生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可向前追溯,仅从待遇生效起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执行以医保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四、医保费用
2026年医保年度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对连续参保的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集中缴费期内在学籍地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即我校2025级新生在满足“连续参保”的条件下,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厦门市2026年医保费用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026年医保年度缴费标准为450元,因2026年医保年度缴费通道暂未开启,学生参保成功后,具体缴费时间待厦门市医保局、税务局公布后另行通知。后续只需每年按时缴纳医保费,即可享受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
五、医保卡制作
1.成功参保的新生可自行前往校内任意银行办理医保卡。预计2025年10月学校会指定对接银行统一办理,届时另行通知。如学生近期有紧急就医需求或急用医保卡,本人携带身份证去银行即可办理,无需等待学校统一制卡。
2.已在保的老生办卡、补卡、更换新一代市民卡可持身份证件至校内各银行网点自行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地方医疗保险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方能在我校参保成功(若原医保参保单位非厦门大学且参保身份非大学生,均需停掉原医保,方可在我校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
2.申请停保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时间可拨打参保地所属医保部门电话咨询,停保所需时间以各地医保部门处理时长为准,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个别地市需要一周。停保成功后,各地市数据同步也需要一定时间。避免影响参保,请尽早办理停保。
3.已持有厦门市医保卡的学生在参保成功且缴费后可正常使用。
4.如学生因个人原因目前不申请参保,可在以后每月的5—10号申请参保,但未在本月集中参保的新生,无法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待遇。
5.开学前已要求2025级新生签署学工系统内的“新生医保参保须知”,新生可通过该应用提供的相关医疗保险材料详细了解我校医疗保险体系及相关医保政策。
七、工作要求
医疗保险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熟悉医保政策,广泛宣传,将本通知内容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身上;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参保申报组织工作,切实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保障学生健康权益。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厦门市医保局:0592-12345
厦门市税务局:0592-12366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理赔咨询:0592-5808238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收费处
门诊咨询:0592-2889100,住院咨询:0592-2889500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收费处
门诊咨询:0592-2189097,住院咨询:0592-2180976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92-2188162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