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教学部)、各单位:
为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推进学校“温暖集体行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部署及学校《关于“温暖厦大”202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温暖集体建设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教学部)、各单位的各类集体,包括但不限于院系、年级、班级、党团支部、社团组织、实验室、课题组、宿舍、“一站式”学生社区等。
二、评选内容
以关爱、温暖、温馨、团结为视角,创建一系列“内涵式”温暖集体,强化师生凝聚力,构建和谐育人环境,通过打造“温暖”的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温暖集体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学校各类集体的“温暖”功能作用,让更多人感受到集体的力量和温暖,激励更多人在集体中发光发热,帮助学生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三、评选标准
1.集体建设扎实。有明确的集体发展规划和健全的集体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员对集体事务的参与度高、满意度高。积极探索具有学科特点的建设模式和特色品牌,拥有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文化,通过开展“一集体一特色”创建活动,营造独特且富有凝聚力的集体氛围。培育推广集体项目,能将集体主义精神和温暖元素融入集体建设,积极创设服务型、学习型、发展型、互助型等各类温暖集体,充分利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体活动,使成员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强烈的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
2.向心凝聚力强。建立完善的师生、生生联系关爱和互动联结机制,集体成员之间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关系融洽、互帮互助、教学相长,构建“受助—成长—助人”的温情闭环。集体荣誉感突出,成员能自觉维护集体形象和利益,积极为集体发展贡献力量,在各类集体活动中表现出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成员间能够沟通顺畅、团结一心、协作共进,在面对重要任务和困难挑战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育人实效显著。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集体成员在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有较好发展。开展精准纾困扶志,能够针对成员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精准化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学生在不同的领域中找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促进全面发展、共同成长,培养出一批优秀典型。集体成员在学习科研、各类竞赛、评比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表彰,展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4.作用发挥突出。能够在校园内外积极传递温暖、弘扬正能量,集体事迹或成果得到广泛认可与好评,发挥带动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成员在服务地方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展现出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为营造和谐温暖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贡献力量,获得积极反馈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认真组织申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规范、真实、有效。
2.各单位可选择2-3项集体类别进行申报(类别不得重复)。
3.请于9月19日前将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的《厦门大学温暖集体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厦门大学温暖集体建设示范单位汇总表》(附件2),以及必要的支撑材料(集体照片、奖项证明、新闻报道、工作案例等)发送至邮箱: xscsz@xmu.edu.cn,邮件命名:“单位名称+示范单位申报”。
五、结果运用
1.评选结果将纳入本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2.各示范单位建设周期为一年(2025年9月-2026年8月)。建设期内,将通过学生工作会、辅导员沙龙、师生座谈会、展览巡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示各集体建设成果,加强经验分享推广。
联系人:刘老师,0592-2188231。
附件:
1.厦门大学温暖集体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docx
2.厦门大学温暖集体建设示范单位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