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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厦门大学2024年优秀大学生突出事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在大学生中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校园中营造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学校将遴选2024年度在各领域有特殊贡献和突出表现的优秀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励方式、奖励条件和评审程序详见《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

二、推荐方式

由学生个人或集体所在单位根据规定的奖励条件推荐候选名单,推荐名额不限,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

三、奖励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推荐人选的事迹必须是在2024年1月-2024年12月产生的,并且申报的所有事迹都必须符合奖励条件;

2.申报事迹为发表学术论文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SCIENCE、CELL、NATURE(或与上述同等级别国际顶级刊物)正刊上发表具有极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本科生:理工类学生发表的刊物至少要在JCR1区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生发表的刊物至少要在一类核心以上;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公布的核心刊物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可从人事处网页http://rsc.xmu.edu.cn/ea/df/c3273a60127/page.htm下载);

3.申报事迹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应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授权;

4.申报事迹为科研成果的推荐人选必须是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如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可认定为第一作者;

5.2人以上(含2人)取得的事迹只能由主要负责人的所在单位以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不能以不同学生的名义在不同学院重复申报),并在《申报表》事迹简介栏中写明团队所有成员的基本信息(如学院、姓名、学号、学生类别等)。

五、提交材料

1.各单位须认真挖掘在2024年1月—2024年12月内本单位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根据奖励条件确定推荐名单;

2.各单位在报送时应严格审查申报学生材料,确保材料准确,并按要求填写《厦门大学2024年优秀大学生突出事迹申报表》和《厦门大学2024年优秀大学生突出事迹推荐汇总表》(附件2、3),于2月20日(星期四)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颂恩楼502),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发送至xscjxj@xmu.edu.cn;

3.本单位在相同的事迹类别上推荐2个以上(含2个)候选人的,请按事迹优秀程度进行推荐人选排序;如果同一个推荐人有2个以上(含2个)事迹的,请按事迹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4.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人:聂俊韬  联系电话:2180211


附件: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doc

              2.厦门大学2024年优秀大学生突出事迹申报表.docx

              3.厦门大学2024年优秀大学生突出事迹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