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扩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效果,同时为展现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获奖学生的表率作用,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各级资助中心”)有关文件通知,学校拟选报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报送至各级资助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学校选报的优秀获奖学生事迹将推荐至各级资助中心,以展现我校学生风采;同时为举办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成长感悟分享会遴选主讲人。
二、遴选对象
各单位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代表性突出事迹的获奖学生。各单位原则上从本单位本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各选拔出1人(每个单位仅有2个名额,国奖和国励名额各1个)。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个人简介。内容包括推选学生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学段、所获奖项和荣誉(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参与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专利授权等)、个人事迹简介等。所获奖项和荣誉应按奖学金、荣誉称号、竞赛等为序排列,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个人事迹简介要突出重点,有具体事迹或成绩作为依据和支撑,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生特点。个人简介可参照示例编写(见附件),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汇总表格。推选学生须按要求填写汇总表单,不可缩写,不可改写,严格按照要求列要点,注意标点符号。
四、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要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见刊、未录用的论文一律不得填报,未取得的证书一律不得填写。学生填写的材料要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要对学生填写的内容负审核责任。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周一)下午17:00
报送形式: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提交邮箱:xscglk@xmu.edu.cn
邮件主题:XX学院(系)——2024年本科生国奖/国励突出事迹材料
邮件正文:在邮件中注明学生提交材料是否经由学院审核,并告知负责材料报送老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各单位可结合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突出事迹遴选工作,在院系层面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分享会、座谈会等,同时择优报送至少1篇宣传稿件,学校将在学生处、教务处官网主页等进行专题推送,加强优秀学生突出事迹的宣传,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进优良学风建设。
经办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8162
附件:
1.XX学院(系)—选报学生个人简介.docx
2.XX学院(系)—厦门大学2024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推荐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