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为落实学风建设育人成效,现开展2024年厦门大学卓越学风提升实践项目结项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厦门大学2024年卓越学风提升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1),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交至颂恩楼502管理科,并将电子版以“学院+卓越学风提升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命名后同步发送至xscglk@xmu.edu.cn。
二、结项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评审,结项验收成功后,拨付剩余50%的建设经费,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满足结项要求的,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聂老师,2180211。
附件1:
厦门大学2024年卓越学风提升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翔安校区管委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