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3年立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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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3年课题的通知》(闽高思研[2012]3号)文件精神,今年共有173个课题组参与了2013年课题的申报。经专家组评审,确定对30个课题予以立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会的立项课题将列入省教育厅社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其中A类课题5项,B类课题25项。请课题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于7月5日之前,重新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新版申请书已上传至福建师范大学学工部网站中省高校思政研究会:http://stu.fjnu.edu.cn/),请自行下载),A类课题直接交至研究会秘书处,B类课题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科技处申报。
二、课题的研究期限截止于2014年9月30日。课题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并在2014年4月30日前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书面报研究会秘书处,在2014年10月30日前进行结题,因故未能及时结题者,需提交结题延期申请书至研究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三、每个A类立项课题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B类立项课题给予25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对课题管理和质量评估要求:
1、A类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必须要在CN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2篇论文,项目成果必须在其中一篇论文上标注“本文是XX年福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批准号XX)的阶段性成果”的字样。B类课题的科研成果必须要在CN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论文。
2、立项课题结题需提交结题报告书及课题研究成果一式3份。论文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需签字盖章后再报送。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科研成果里应有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理或变更的,由所在学校在三个月内报研究会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研究会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
4、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规定任务;
(6)提供的结题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5、未能按期完成研究的课题将给予通报,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4年研究会的课题。
附件:
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3年立项课题名单.doc
2012年新版本课题申请书.doc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