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制度,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促进各学院、研究院开展交流、互助,心理咨询与教育中心特召开心理辅导员工作例会。具体通知如下:
时间:12月16日(周三)上午8:30
地点:颂恩楼1602室
参会:各学院、研究院心理辅导员
内容:1.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布置
2. 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中期汇报、交流
请各院积极配合,根据会议安排事先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处心理咨询与教育中心
2015年12月14日